论文部分内容阅读
个人所得税法自1799年于英国创立,历经两个多世纪的发展和完善,已成为现代政府组织财政收入、公平社会财富分配和调节经济运行的重要手段,并成为许多国家的主体税种之一。目前,世界上已有140多个国家开征了个人所得税。 我国个人所得税开征较晚,现行税制是在1994年税制改革的基础上形成的。随着经济全球化、个人收入水平大幅度的提高以及居民收入来源形式多样化的出现,我国个人所得税制面临着严峻的挑战,传统税收征管模式已不能适应高速发展的经济形势的需要。因此,改革与完善我国当前的个人所得税制显得尤为迫切。 本文运用财政学和经济学的基础知识,阐述了个人所得税的理论基础,比较分析了各种资料和数据,论证了我国个人所得税制存在的主要问题以及与国外个人所得税制的差异,并借鉴国外各国的成功经验,结合我国的现实国情,提出了完善我国个人所得税制的一些具体方案。 全文共分五章对改革与完善我国的个人所得税制进行了探讨和研究。 第一章概述了个人所得税的理论基础。个人所得税作为调节经济的重要手段之一,不论在宏观经济领域还是在微观经济领域,都对经济产生了深远的影响。该章是全文的基本理论部分,为后文的分析提供了基本的理论依据。 第二章主要研究了我国个人所得税制当前存在的主要问题。问题集中体现在:居民身份判定标准不合理、税制模式设计存在许多弊端、费用扣除缺乏弹性,内外不统一、税率结构复杂,税负不公平、税收征管制度不完善、征管手段落后等,从而导致偷漏税现象严重,不能充分发挥其组织收入、调节分配的功能。 第三章介绍了国外个人所得税制改革及其启示。在对国外个人所得税制改革介绍的基础上概括了改革的共同特征,如,实行综合所得税模式、降低所得税税率,减少税率档次、拓宽所得税税基以及实行税收指数化措施等。最后,对我国个人所得税制的改革与完善提出了几点启示。 第四章是本文的重点所在,结合我国的现实情况,基于以上三章的充分铺垫,对如何完善我国的个人所得税制进行了探讨,提出了改革与完善我国个人所得税制的具体方案。具体来说: 1.扩大征收范围。以半年(或183天)为标准确定居民纳税人;把附加福利纳入征税范围;调整优惠政策的范围等。 2.实行分类与综合相结合的混合型个人所得税制。 3.采用固定扣除(免征额)与附加扣除相结合的方式。确定免征额为1600元。此外,在家庭费用、教育支出、医疗费用、购房贷款利息支出四个方面进行附加扣除。 4.降低税率,减少税率档次。对综合部分所得采用四级超额累进税率,各档税率分别为:5%、10%、20%、35%。税率级距收入调节点分别为1万元、2万元、5万元。而分类项目仍采用20%的比例税率。 5.完善税收征管体系。 第五章提出了个人所得税制改革成功的必要配套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