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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来,伴随着金融市场改革的深入,电子商务的发展,消费者的传统消费观念和支付方式也在发生重大的变化,一种更加安全、快捷的支付方式——第三方支付随之进入大众视野,更加受消费者青睐。随着电商竞争的白热化,第三方支付借助其付款便捷的优势,短时间内具备了强大的竞争力,成为年轻消费者支付方式的首选之一。同时,伴随第三方支付市场的不断壮大,法律滞后性所带来的一系列问题,引起了广大消费者的高度注意。本文作者根据提出问题、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思考路线,针对我国的法律现状,围绕沉淀资金的核心问题,借鉴美国、欧盟、新加坡的第三方支付沉淀资金相关立法,进行比较分析,试图从中找出我国立法的不足之处,在此基础上提出完善解决的合理方案。根据作者思路,本文内容主要包括四个部分:第一部分是对第三方支付及沉淀资金问题的一般解读。首先,对第三方支付的内涵、特征及运作模式三方面进行介绍。其次,通过支付通道模式和平台账户模式,分析出第三方支付沉淀资金的产生和地位,提出目前我国第三方支付沉淀资金存在的问题。第二部分考察国外第三方支付沉淀资金的立法与实践经验。借鉴美国、欧盟、新加坡的做法,分析三国的现有立法、对沉淀资金的定性以及监管制度,并且从中得到三点启示:一严格限定市场准入条件;二、遵循消费者保护优先的监管原则;三、建立多元化监管主体。第三部分阐述我国第三方支付沉淀资金的现行立法及其不足。围绕沉淀资金的归属、使用、利息分配和监管制度等问题对三部现行法律的规定作出分析,得出第三方支付沉淀资金孶息权属规定模糊、分配制度不明和监管制度不完善三个主要问题。第四部分根据上述第三方支付沉淀资金存在的问题,从明确第三方支付沉淀资金孶息的所有权、分配制度以及加大第三方支付沉淀资金的监管力度三个角度,针对现行法律的不足,提出完善第三方支付沉淀资金立法问题的建议。总之,笔者认为,为了规制行业,保障第三方支付良性发展,就必须完善第三方支付沉淀资金立法,只有将第三方支付沉淀资金的管理纳入到法治道路上,才能降低消费者的资金风险,加强消费者利益的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