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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54年,增值税在法国首度“试航”,随后以其税基宽、税不重征等优越性迅速风靡全球。至今,已有170多个国家、地区开征了增值税。在我国,增值税作为第一大税种,自1984年起开始征收,距今已有二十多年的历史。在此期间,其先后经历了1994年的新税制改革以及2009年的增值税转型改革。现如今,增值税作为我国最主要的一种流转税,正面临着增值税扩大范围改革的新考验。近年来,随着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不断完善与发展,现有的增值税法与会计在确定增值额和销售额方面的差异逐渐凸显。增值税会计越来越受到社会的广泛关注,它的产生顺应了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要求。本文围绕增值税会计的问题进行了深入的探讨,全文主要分为六部分内容:第一部分:绪论。主要介绍了四个方面的内容,即研究背景、研究意义、研究现状以及论文的主要内容。第二部分:我国增值税会计理论概述。该部分勾勒出了我国增值税会计的理论结构层次,即以增值税理论和财务会计学理论为依托的理论基础、以增值税会计对象为起点的的基本理论以及包含会计信息质量要求、核算程序与方法和增值税会计报告的应用理论三个方面。作为本文研究如何完善我国增值税会计的理论支撑。第三部分:我国增值税会计现状。该部分分别从我国增值税会计的发展历程和我国增值税会计的现行做法两个方面进行剖析。为下一部分发现我国增值税会计存在的问题埋下伏笔。第四部分:我国增值税会计存在问题及成因。该部分就我国现行增值税会计存在的问题及产生问题的原因从理论和实务两个方面进行了分析。第一部分是增值税会计理论结构存在的问题分析;第二部分是增值税会计实务存在的问题分析,主要包括增值税会计核算过程中遇到的问题以及现行增值税会计核算造成企业实际增值税税负模糊。由内而外的从增值税会计的本质着手深入的分析了存在的问题及成因。第五部分:完善我国增值税会计的构想。也是本文的落脚点,该部分提出了完善我国增值税会计的构想,分别从理论与实务两个方面提出了解决对策,然后站在整体的角度提出规范我国增值税会计,建立增值税会计准则的设想。第六部分:是对我国增值税会计未来发展趋势的展望,并提出积极应对增值税扩大范围改革的措施。笔者通过阅读大量的中外文献,采用比较分析法和综合分析法,以问题为主线和导向,从细节出发,一步一步的解决增值税会计理论与实务中存在的问题,并在理论结构建设、会计模式的完善以及相应准则的建立方面提出了自己的构想,以求实现“财税适度分离、二者协调发展”。本文的创新之处在于研究结论上,在传统的“财税合一”与“财税分离”会计模式的基础上,提出构建以增值税费用化为基本立足点的“财税适度分离”的会计模式,并最终借鉴英国增值税会计准则和所得税会计准则的成功经验,对我国增值税会计准则的建立提出的自己的看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