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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来为了实现“共享共建共治”的社会治理新格局,社区采取了一系列的治理措施,但是目前在社区治理中仍然存在主体参与性不高、公共服务模式发展变革缓慢、社会组织自生力不够、社会工作人才培育机制不完善等问题。对于这些问题的解决需要多元主体的共同参与,社区居民作为社区治理的主体之一,对于促进社区治理创新有着重要的意义。文章以武汉市D社区老旧物业项目中的居民自治小组为个案研究,在参与项目的过程中发现当前自治小组中出现的问题集中在管理规范缺失、解决问题的方式单一、居民参与度与满意度低以及小组成员构成不合理等方面,这些问题阻碍了小组的进一步发展。基于以上发现,笔者以问题为导向,以“社会共生理论”中提出的主体要素、资源要素、约束条件等为理论支撑,结合实务经验探讨了社会工作介入社区居民自治的路径,其主要包括治理环境、协同系统、治理主体。首先,治理环境介入中包括:社会工作参与到自治中平等地位的认同、社会工作理念与D社区红色理念的融合、居民参与氛围的营造三方面,目的在于使社会工作者融入小组的同时,提高自治小组对社会工作以及自我的认同,通过组员重构的方式来弥补居民参与力的不足和小组排外性带来的弊端。其次,协同系统主要是社会工作通过关系系统、服务系统、监督系统来完善小组中的邻里关系、服务模式以及监督方式,介入过程主要为:完善居民网络,打造睦邻社区;创新服务模式,为小组引入多方服务资源;创建监督系统,协助小组实现规范管理。最后,治理主体是从整个社区层次出发,将社会工作引入到社区治理体系中,成为社区治理的主体之一,与社区建立联动结构,同时以规范与实践的双向互动来激励社区中的治理主体,推动社区治理的规范,打造“资源共享型”的社区平台,使社区达到“共治”状态。在此基础上,总结自治小组的意义,并提出专业反思与研究展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