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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八大以来,党和国家在反腐败问题上一直保持高压态势,其速度、深度和广度前所未有,这使得社会各界对反腐倡廉工作给予了更高的期望。2014年10月召开的十八届四中全会初次专题探讨依法治国问题,对纪检监察机关坚持依纪依法治腐提出了新的更高要求,强调“加强反腐败体制机制创新和制度保障”。因此,反腐的根本思路和重中之重仍是将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里。官员财产申报制度,被国外视为反腐利器,有着“阳光法案”的美称,是反腐倡廉的根本性制度保障。其有利于监督和制约官员权力,保障社会民众的监督权,增强民众对反腐倡廉的信心,将成为未来国家依法反腐和反腐制度建设的重要内容。 目前,我国的官员财产申报制度遇到了前所未有的挑战,在制度体系设计方面仍存在一定的缺陷。本文将在官员财产申报制度文献回顾的基础上,运用词频统计方法,以中央和各试点地区出台的关于财产申报的36份制度文件为统计样本,运用计算机辅助ROSTCM6软件进行分词和统计,依据样本的词频情况,分析我国财产申报制度的现状、建设重心、发展方向和薄弱环节。按照财产申报制度的四个环节即申报、监督、公示和问责对官员财产申报审计制度进行设计。申报环节需要进一步明确申报主体范围、申报内容、申报受理机构、申报方式和时间等。监督环节需增设财产申报审计制度,并引入抽查制度。公示环节应自下而上逐步推进公示进程;先内部再外部,逐步扩大公示范围;从有限公开推进到网络公开。问责环节要明确问责主体、完善问责程序、加大惩罚力度、构建惩治和激励相结合的问责制度。最后,拟定《官员财产申报审计制度条例》草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