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部分内容阅读
我国法律目前对分期付款的概念,期限利益丧失条款的效力规则、适用范围、适用条件等未形成统一性的认识,适用过程中存在一定分歧,期限利益丧失条款尚需完善。本文总共包括三部分:引言、正文和结论,其中正文分为以下四章。第一章为研究问题之提出的内容,主要是对分期付款买卖合同以及期限利益丧失条款的概述。本章通过对比研究重新界定了“分期”“付款”的具体概念,在此基础上对期限利益丧失制度的功能和在当前法律规定中在立法表达上的缺陷进行了梳理。对期限利益丧失条款司法适用过程中的实证分析发现,因为最高法院67号裁判意见的部分说理基础缺乏有力依据,司法审判并未完全参照最高法院67号指导案例,因此重新对期限利益丧失条款进行研究仍有必要。第二章在概念厘清和相关问题提出的基础上,对期限利益丧失约定的效力规则进行梳理和分析。对学理和司法实务囿于通过规范性质分析期限利益丧失条款的原因及路径进行了研究。最终认为,概念的调和事实上无法满足分期付款制度的现实需要,而应该在具体案例以及具体实践中进行利益衡量,不能完全以规范性质评价期限利益丧失条款的效力,而是在规范性质区分的基础上注入利益衡量的方法,一定程度上允许意思自治,但一般情形下不得违反法律规定,如果在具体案例中双方约定的内容未导致利益失衡,条款内容系双方真实意思表示,不能简单以违反期限利益丧失条款宣布契约无效。第三章重点对期限利益丧失条款的适用范围、适用条件、期限利益丧失条款与失权条款的适用次序展开了细致的研究与分析。从立法原意上看,似乎有意将其限制在消费合同,但是事实上现实中又存在大量的合同需要参考适用期限利益丧失条款的规则,以平衡各方利益。从适用条件看,我国期限利益丧失制度的催告期限不确定,适用条件未采用“两期迟延支付”的限制,适用条件尚需完善。期限利益丧失条款与失权条款关系区分适用次序的意见缺乏正当性、合理性基础,不应该被采纳。第四章对期限利益丧失条款的完善提出了看法。认为应该通过法律解释的方式明确分期付款的概念,填补期限利益丧失条款的适用漏洞,理清期限利益丧失条款与失权条款的权利行使顺序。最后,对期限利益丧失条款参照适用方法进行了提炼,参照适用应该包括漏洞识别和漏洞填补两个层次。漏洞识别重要考虑待解决案件是否符合期限利益丧失条款的案件事实特点;漏洞填补重在在具体个案中寻找差异性以判断是否影响参照适用的妥当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