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部分内容阅读
实施行政问责制度是激励国家机关和公务人员自觉履行职能、忠于职守、恪尽职责的有效办法;是确保国家机关和公务人员自觉接受群众监督,认真履行岗位责任,更好地服务基层、服务企业、服务群众的有力措施;是约束国家机关和公务人员,切实防止和纠正有令不行、有禁不止、有责不负的重要手段。本论文针对我国行政问责制中的热点问题,选择与本人的研究方向相关且具有现实性的课题,运用文献研究、比较、归纳、理论联系实际等研究方法,首先回答了问责制的内涵和分类,重点介绍了我国行政问责制的发展现状,包括我国行政问责制提出的背景和取得的成果;其次对我国官员问责制当前面临的困境进行了描述:行政体制中的权责不清、问责制的各种界定不够明确以及问责制在制度建设上的不健全;再次对造成问责制困境的原因进行了重点分析,并介绍了西方国家和我国香港地区的问责制发展经验;最后针对以上几方面的分析,为建立有效的行政问责制,为我国行政问责制走出困境提出若干建设性对策。希望本文可以对我国行政问责制的发展和完善提供一些有借鉴意义的观点,推动我国责任政府的建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