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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加成利润滋生了医疗行业“以药补医”问题的出现,造成了患者就医费用不断升高,极大地打击了公立医院的公益性。2009年,国务院下发《关于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意见》中提出取消药品加成,建立科学合理的医药价格形成机制,旨在缓解群众“看病贵”问题,促使公立医院回归公益性。2017年8月,河南省全部公立医院取消药品加成,自此,已经实施63年的药品加成政策在河南省成为历史。本文运用公共财政和利益相关者等相关理论,以“取消药品加成对医疗费用的影响”问题为研究对象,以河南省省级医院医疗费用变化为实证案例展开分析研究。采取定量研究与定性研究相结合的方法,通过对大量期刊和学术文章的查阅,对相关政策文件的深入学习,梳理了相关理论和概念,构建了河南省取消药品加成政策对医疗费用影响的框架,通过分析政策实施前后医疗费用结构和医疗费用趋势等相关数据的变化情况以及价格调整和政府财政的补偿情况,反映政策实施对医疗费用影响的现状。并从中总结取消药品后存在医疗服务价格定价不合理;财政补偿不到位;患者就医费用没有真正降低;医院内部管理相对落后等问题。这些问题主要是由取消药品加成改革配套措施落实不到位,公立医院公益性体现不足等原因造成。建议政府管理部门要落实主体责任:建立医疗服务价格动态调整机制,加大财政投入,落实财政补偿,进一步推动医保支付方式的改革,多举措挤压药品销售利润,加强组织领导和监督。同时还要加强对公立医院的公益性管理与激励机制:引导医院实施内部精细化管理和成本控制,指导医院建立科学合理的绩效考核机制,督促医院不断提升医疗质量,规范诊疗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