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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城市与城市之间的竞争日趋激烈。这种竞争从根本上表现为城市资源配置水平、城市功能和城市品牌的竞争,而经营城市则是提升城市竞争力的重要路径选择。
经营城市在我国是作为解决城市建设资金短缺问题而提出的,也即是通过市场运作,对城市资产重组和运营,而实现城市资产的增值。但多年的实践证明,经营城市必须在可持续发展的前提下来进行,完全依靠市场机制的作用、采用单一的目标经营模式来经营城市,已无法适应城市发展的需要。经营城市不仅是城市资源在市场机制作用下优化配置的过程,更是城市政府职能转变和管理机制创新的过程。因此,在城市飞速发展的今天,如何充分发挥城市政府的职能作用,提高经营城市的能力,推动经营城市综合模式的创新,实现经营城市经济、社会和生态效益最大化,是城市政府面临的一个重要课题。
本文通过对“经营城市”中政府的职能研究,主要是从理论上回答城市政府在市场经济体制下该如何有效配置城市资源的问题。首先,介绍了“经营城市”在新时期的涵义,确定了经营城市的主体是城市政府;归纳了国内外经营城市的基本理论和模式,提出经营城市是一个系统化工程,需构造一个完善的系统导向的经营模式。其次,研究了市场与政府的关系,将政府在经营城市中的职能定位为制定规划、监督管理和统筹协调三大职能。最后,结合宜昌市经营城市的实际,具体分析了宜昌在城市土地、产业和资产三个重要要素方面的经营现状,并为宜昌市政府经营城市的综合模式给出了一些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