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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前我国的能源形势严峻,核能成为目前唯一有大规模替代能力和前景的能源。为了保证国家的能源安全,必须大力推进核能的利用,发展核电产业。在我国核电产业的发展过程中,存在投资不足的问题,民间资本的引入可以有效缓解产业发展过程中的投资紧缺,如何更好引入民间资本成为当前亟需解决的问题。本文分为三章内容,第一章是核电利用中的优势与特殊性分析。核能相对于其他的可再生能源或者替代能源有其特有的优势,更加清洁和安全,可以帮助国家缓解来自国际社会的压力,也可以有效缓解本国的能源供应压力,核电技术的发展也使得核电利用更加安全,成本更加低廉。但是我国的核电利用也有其特殊性,发生事故产生的危害具有不可估量性,与军事的联系很紧密等,而且我国对于国外的依赖性很高,不管是在铀矿还是相关技术层面上。我们在发展核电产业时必须格外注意这些特殊性。在分析核能利用的优势与特殊性的基础上,提出第二章的内容,民营资本进入核电领域的可行性与意义分析。对民间资本引入核能产业领域的可行性与意义展开分析,美国、法国和俄罗斯等国家的先进经验告诉我们将民间资本引入核电产业领域是可行的,引入民间资本不仅可以提高我国的铀矿利用效率,完善我国的核电产业链条、缓解政府的财政压力,还可以推进我国电力改革,实现电力市场化,促进我国的核能技术的发展,更有助于我国的高科技人才的培养。经过前两个章节的分析,引出第三章,核电领域民营资本准入制度建构,对我国的核电产业民营资本的准入制度构建提出笔者的浅见,首先,对于可以投资核电产业领域的民营资本的类型以及民营资本通过何种方式进入进行分析,即民营资本可以采取的融资方式,主要是建立核电产业基金制度;其次,论述目前我国的核电领域民营资本准入方面存在的主要问题,包括我国的法律政策规定,在现实实践中存在的准入壁垒以及民营资本自身问题三个方面,最后,就如何构建我国的核电领域民营资本准入制度阐述观点,在保证国家控制的基础上放开民间资本的准入,构建完善的产业基金制度,整合民间分散资本,设置更为完善的财税政策,完善我国的相关法律制度,鼓励民间资本投资核电领域,以期帮助我国建立完善的核电产业民营资本准入制度体系,进一步发展我国的核电产业,早日实现核电的产业化经营,在不损害环境利益的基础上推进经济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