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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前我国正处在全面深化改革、推陈出新的时代,新的社会特征、社会需求和社会任务的出现,要求用新的理念和新的视角分析研究当前社会现状。我国是农业大国的基本国情,决定了我国改革的重难点在农村的历史现实。自建国以来,我国基本农地经营制度的改革与调整都是在马克思所有制理论的指导下进行。这是由于马克思所有制理论包涵了丰富的内容,如所有制或所有权的归属,社会主义公有制以及公有制的实现形式等内容,彰显出马克思所有制理论本身的完整性、丰富性以及人本主义价值的思考。这对推进我国当前农地经营制度改革,尤其是在方向性问题和基本立足点上有着非常重要的理论指导作用。推进农村改革的全面深化与发展,最主要的还是从农村的基本土地经营制度出发。自建国以来,我国农地经营制度经过了一系列的改革与调整,农民和土地的关系也从自主私有变为完全公有。而改革开放后,我国确立了以家庭承包经营为主的新的经营制度,这一制度解放了农村生产力,促进了农村经济的快速发展。然而,进入21世纪后,我国农地经营制度的局限性呈现出来:农地产权模糊、集体组织“统”的职能发挥欠佳、土地“分”的现象严重、农地流转不规范等问题成为新世纪农地经营制度改革面临的新挑战。因此,在新世纪,创新推动我国农地经营制度的改革,必须始终坚持马克思所有理论的基本指导原则,坚持农地经营制度改革的公有制方向,始终以农民的根本利益为出发点,力求实现农地经营的多样性。在此基础上,推进我国农地经营制度改革的理论创新,推进我国农地经营改革的实践模式创新,推进我国农地经营制度改革的制度对策创新。本文共分为四部分:第一部分主要阐述了马克思所有制理论的基本内容和马克思所有制理论所呈现出的基本特征;第二部分主要是论述马克思所有制理论在我国的创新发展和我国农地经营制度变迁的历史进程及历史实践经验;第三部分重点论述了我国农地经营制度存在的局限性和面临的挑战以及马克思所有制理论对我国当前农地经营制度改革的启示;第四部分基于以上三部分,主要论述创新推动我国农地经营制度改革的创新制度理论及相关对策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