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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我国公民社会的兴起,城市社区自治建设日益成为政府构筑城市和谐发展的基石。城市社区自治建设是一个复杂的系统工程,涉及到政府、社区居委会、非政府组织、社区居民等各方利益,是一个政府培育公民社会的过程,也是一个公民社会在政府的指导下日臻完善与成熟的过程。在这样一个过程中,政府究竟应当发挥什么样的功能、如何来发挥这些功能,这是一个极具时代价值的研究课题。
南宁作为我国西部经济欠发达的城市,其城市社区自治建设在很大程度上代表着我国大部分城市社区的情况。故本学位论文从管理学的角度,运用善治理论、新公共管理理论,对我国城市社区自治现状及政府的应然功能进行系统分析,以南宁最具普遍代表性的新竹社区为个案,调查、分析政府在其自治建设中所实际发挥的功能,及政府功能发挥所存在的问题,在此基础上,研究、论证政府在我国城市社区自治建设中的功能,最后论述了优化政府“有限参与”功能以促进城市社区自治建设的路径选择。
本学位论文的研究致力于使政府部门理清其在城市社区自治建设中的功能,完善各项工作,最大限度地发挥其应有作用,促进城市社区自治建设。这对于加快我国城市社区合理、有序、高效自治,提高城市社区发展水平,促进城市健康和谐运转,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