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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资源是人类生存和社会经济发展的重要物质基础,是不可替代的,在现代社会,它更是城市生存和发展的命脉。但是,现行水价无法体现水资源的价值,水资源危机长期以来并不为人们所重视。在城市供水中,浪费水的现象相当严重。而且,由于过低的水价,供水企业也无法从售水收入中获取合理回报,直接导致了供水企业经营困难,供水效率低下。在严峻的水危机形势下,利用价格杠杆反映水资源的供需信息,已成为市场经济条件下除政府调控以外的有效调节水资源供求关系的重要手段。然而,如何科学合理地确定水价,使水价既能起到有效抑制社会的水需求作用、又能保障生态环境与经济社会协调发展的水资源合理配置,同时又不影响社会的安全稳定,是一直困扰着水资源管理决策者的一大难题。本文运用全成本水价法作为评价分析工具,针对传统资源价值理论的缺陷,分析可持续发展条件下水资源价格理论基础,采取理论分析与实例分析相结合的方法,对水资源价格问题进行探讨,以期建立适合石家庄市区的水资源价格体系及定价方法。本文的主要内容:首先,在系统分析国内外水资源价值论和模型的基础上,从可持续发展的角度,提出综合价值论。接着,探讨了水价实施的种类、水价制定的原则、影响水价制定的因素,提出全成本水价法及其三个构成部分:资源水价、工程水价和环境水价。然后,以石家庄市区为例进行全成本水价实证分析:资源水价的确定,用横向比较法,选择人均水量、水质、人均国内生产总值三个因素参与评价,比较的对象为北京;工程水价由供水企业生产成本、工程运行费用、利润、税金组成;环境水价由污水处理费体现。最后,得出本文主要结论:(1)全成本水价从可持续发展的角度来对水资源加以度量,能有效地计算水资源的价格;(2)运用全成本水价法对石家庄市区水资源定价,计算结果为:资源水价0.69元/M~3;工程水价2007年为3.05元/M~3,2010年为4.54元/M~3;环境水价2007年为0.52元/M~3,2010年为0.55元/M~3;三项相加得出石家庄全成本水价2007年应为4.26元/M~3、2010年为5.78元/M~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