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村民自治作为一项中国农村的基本社会政治制度,是中国民主政治过程中的一个创举。经过二十多年的发展,该制度给中国农村带来了巨大变化,提高了农民的政治素质和民主、法律意识,促进了农村的社会稳定和经济发展。与此同时,民主选举的副产品贿选也相伴而生,并且呈现出愈演愈烈趋势。尽管贿选的产生有其客观背景和原因,在某种意义也是民主意识提高的一种体现,但是其对基层民主健康发展的危害也是巨大的,对其进行深入探讨和研究具有很强的理论意义和现实意义。
本文采用了理论研究与实证研究的方法,首先是对山东省淄博市、泰安市、枣庄市等若干个村庄的选举情况进行了实地调查,与当地县委书记、乡镇书记、警察等人员进行了座谈,获得了大量的关于农村贿选材料。其次是对农村贿选文献进行了总结,结合实证调研资料,对贿选问题展开了较为全面的分析。
在导言之后,第二章主要阐述了我国村委会选举中贿选的现状及危害,重点分析了贿选的行为表现和危害,指出“金钱政治即是贿选的本质,是一种典型的政治腐败:第三章集中分析了村委会选举中贿选的成因,从行贿人、受贿人成本和收益的角度对贿选成因进行了理论分析,为贿选的治理提供了理论依据;第四章阐述了当前对贿选展开的治理实践,并针对治理中存在的问题进行了总结分析;第五章在理论分析和现实总结的基础上提出了治理贿选问题的政策建议。
鉴于贿选的成因和危害已有相当数量的文献进行分析阐述,本文着重对贿选的治理和治理的建议进行了探讨,并针对大学生村官政策、农村空心化、新农村建设等农村新变化对贿选的影响进行了探讨,希望能为克服贿选、完善村民自治制度提供有益的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