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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对于欧盟与中国在解决条件较差地区问题上所采取的措施(欧盟的落后地区措施以及中国的扶贫措施)进行了比较,目的在于了解二者各自的利弊优劣,以期能对政策制定者提供一定的建议。在比较了两种政策的目标、资格标准、组织、实施过程以及效果(利用目标获得模型进行评估)之后,可以发现二者无论在措施的制定和执行过程中,还是在一些措施的具体形式上都有很多相似之处。不过,欧盟在一些方面似乎做得更好,比如其在简化措施的资格标准方面所作出的不断努力、在政策制定过程中所表现出来的审慎态度(在做出任何措施调整之前所进行的公众咨询),在政策实施方面所采取的自下而上的方法以及他们近乎完美的评价报告体系。所有这些都使得欧盟的落后地区政策表现得相对很有效率,是值得我们学习的。当然,中国在很多方面同样也做得很好,甚至表现得非常有创意,比如在扶贫工作中所采取的轻重有别的态度、补贴形式的多样性、东部发达地区与中西部贫困地区之间所形成的对口帮扶关系,还有特困地区的生态移民,等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