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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成年人刑事指定辩护是刑事法律援助制度中的重中之重。未成年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是法律援助中的特殊群体,他们因诉讼行为能力的欠缺和实质力量的不对等而造成对诉讼参与的不充分。因而,刑事指定辩护成为保护未成年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必要手段。它是控辩平衡的重要基础,体现了刑事诉讼程序的正当性。本文以C市未成年人刑事指定辩护工作现状为基础,深入分析未成年人刑事指定辩护中存在的缺陷、出现问题的原因及完善未成年人刑事指定辩护制度的构想。本文重点研究如何保障未成年人刑事指定辩护案件质量,让未成年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获得高效、优质的法律援助服务。本文内容除引言和结束语之外,正文共分四个部分。第一部分笔者重点探讨未成年人刑事指定辩护的价值目标。本文认为,最大限度地保障未成年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合法利益并根据未成年人的特点给予特殊保护,是未成年人刑事指定辩护所追求的价值目标。第二部分主要研究未成年刑事指定辩护中存在的问题。本文在简要介绍C市未成年刑事指定辩护运行现状后,通过数据统计分析、案卷调查、问卷调查和访谈等方法,分析未成年刑事指定辩护在司法实践中的运作现状及存在的缺陷。本文认为,未成年人刑事指定辩护在实践中主要存在以下问题:刑事辩护效果堪忧,援助律师负责心和积极性不高和律师对未成年刑事案件的特殊性认识不足。第三部分是对第二部分所产生问题的原因分析。本文认为,造成上述问题的主要原因有:援助律师介入未成年人案件时问过晚,辩护律师在刑事法律援助执业中的阻碍多,相关法律制度不够完善和刑事法律援助经费短缺等。第四部分是完善未成年指定辩护的构想。本文认为,为解决我国刑事指定辩护中所存在的问题,应当在充分考虑现实条件的情况下,适度借鉴国外比较合理的制度。具体而言,首先,应当建立审前阶段指定辩护制度,完善未成年人刑事法律援助审前服务制度,将恢复性司法理念运用到未成年法律援助之中,不仅可以使有罪的被告人获得从轻处罚的待遇而且也为未成年人回归社会起到有益的帮助作用;其次,提高法律援助辩护的有效性,保障法律援助律师在审判中的辩护权,鼓励援助律师在认罪未成年人案件中能够起到辅助帮教的作用;再次,应当保障未成年人刑事法律援助资金,有利于法律援助律师更广泛地保障未成年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