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积极就业政策是世界各国普遍采用的处理就业问题的措施,相对于消极就业政策,促进就业效果更为明显。就业补贴政策是积极就业政策体系的核心政策项目,是为鼓励用人单位吸纳下岗失业人员或提高失业人员就业愿望,而采取的促进就业的积极财政政策,是带有直接资金补助性质的就业扶持政策,是政府弥补劳动力市场失灵的市场化调控手段。 我国自2002年起开始实施积极就业政策,就业补贴政策开始在全国范围内广泛实施。经过多年实践和逐步调整完善,就业补贴政策对促进就业和扩大社会保险覆盖面发挥了重要作用。但是,我国就业补贴政策依然处在比较初级的阶段,主要体现在:政策设计思路有局限性,政策覆盖面不宽,补贴标准比较单一,与其他政策协同性不强,存在一定道德风险,缺乏退出机制等。 本文从就业补贴政策的理论依据和以无锡市区以岗位补贴和社会保险补贴为主的“两项补贴”政策实施隋况出发,对政策效应加以分析,并据此发现政策本身及执行过程中存在的问题,进而提出调整和完善现行政策的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