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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研究了中国廉政制度预设问题。本项研究由五个部分组成:
第一部分,主要是提出问题和阐述学术研究的意义、研究方法、研究范围、主要研究特点和国内外研究现状及理论基础,以及廉政制度预设前沿问题。
第二部分,主要是采用制度分析的方法深刻分析中国当前腐败现象的特点、原因及蔓延规律,重点分析腐败行为的激励机制、机会结构和约束机制,为廉政制度预设理论的提出作实践分析铺垫。
第三部分,主要是提出了公职人理论假设,重点分析了公职人的人格特征,公职人假设与廉政制度预设的关系,为廉政制度预设作人性理论分析铺垫。
第四部分,主要是就廉政制度预设基本问题作深入分析。界定了廉政制度预设的概念,分析了廉政制度预设的内容、方式和过程,探讨了廉政制度预设的成本与收益,重点分析了廉政制度预设的指导思想、基本要求、制定原则和主要影响因素,并在此基础上提出了廉政制度预设的总体思路。
第五部分,研究阐述了廉政制度预设对策的四个基本面向和发生作用的八个具体机制,探求了当代中国廉政制度预设的有效模式。
本项研究的主要特点在于:一是从分析腐败现象入手,以制度短缺为切入点,展开廉政制度研究,摆脱“思想教育-制度规范-思想教育”的历史循环所带给人们的固定的思维模式,致力于寻求当代中国依靠廉政制度能够有效地解决腐败现象高发问题的一个新角度,提出了在制度规范保证基本廉政水平的基础上,进行教育自律提高廉政水平的新思路。二是将单一的廉政制度研究拓展为廉政制度预设体系的研究,并且将重点放在对当代中国廉政制度预设的现实分析和相关对策分析上,研究的领域比较宽,涉及到政治的、经济的、社会的整个体制。三是研究方法主要采用制度分析的方法,辅之以辩证逻辑、现代科学和理论联系实际的方法,并且尽可能广泛地借鉴经济学、社会学、历史学、法学、管理学等现代学科领域的理论和研究方法,也即在一个开放的学科平台上,初步形成了跨学科多领域的研究。
本项研究努力在以下三个方面实现一定程度上的理论观点和方法上的创新:
第一,提出了“公职人假设”。认为公职人应该是公共人与法治人的统一、经济人与社会人的统一,具有“为公”和“为私”的两面性,并以此推导分析廉政制度预设的必要性,以限制公职人为私的人格特征的凸现,实现国家机关公职人员为政清廉的目的。
第二,提出了“廉政制度预设”的概念。廉政制度预设是指国家为了实现其政治统治和管理社会公共事务的职能,防止腐败现象的发生,规范公共组织和公职人员行为,根据社会环境实际状况,经政府、社会制定或认可的用以引导、规范和约束公共组织和公职人员行为的各种廉政行为准则,包括以宪法、法律、法规、政策为基本内容的正式规则和以传统、习惯、习俗、内化规则等形式存在的非正式规则共同构成的起到监督制约和防范作用的一系列廉政规则体系的总和。简言之,就是起到预设作用的一系列廉政制度的总和。廉政制度预设不是另搞一套制度,而是要使现有的和正在逐步创立的廉政制度能够充分发挥防范、监督、制约、惩治、激励、教育、保障、有效运行的作用,也即预设作用。廉政制度预设注重研究廉政制度在现实社会环境中的实际状况和功能作用,对政府廉政制度的产生、运转、程序、构成以及作用要素、环境条件、廉政制度体系整体功能、规则体制和实现机制、各项廉政制度之间的相互影响以及廉政制度与政府和公职人员之间的交互关系进行分析、研究和阐述,也即特别强调从源头上制止和控制腐败现象。
第三,提出廉政制度预设的基本理论框架和对策组合。认为廉政制度预设要根据国家不同时期的政治发展重点,侧重点应有所不同,但必须满足完善(1)宪政制度和法制;(2)培育先进文化和主体意识;(3)提供有效的制度安排三个方面的要件。构成廉政制度预设体系基本框架的四大理论支柱是:转变政府职能、规范党政关系、构建监督体系、强化素质教育。与此相一致,有关的八大具体对策组合由廉政制度防范机制、监督机制、约束机制、惩治机制、激励机制、教育机制、保障机制、运行机制构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