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部分内容阅读
随着经济与科学技术的高速发展,社会进入转型期。由于法律制度建设滞后,各种利益调整引发的矛盾纠纷不断涌现,犯罪率急剧上升,我国已进入了新的犯罪高峰期。与我国社会转型期严峻的社会治安形势及其对警力资源的大量需求不相适应的是警力资源较为有限。而有限的警力由于配置不合理,造成的一线部门警力严重不足将直接影响公安机关对社会治安局势的控制能力,导致社会不稳定因素加剧。
与全国各地公安机关一样,珠海市也存在警力分布失衡这一难题!笔者试着将理论与实践相结合,采取实证研究与理论分析相结合的研究方法,运用比较分析与案例分析相结合的方法,从珠海市公安机关体制设置方面入手,针对珠海市公安机关警力资源配置状况进行了一系列的研究,力求找到问题的根源,有针对性地进行机构改革,以期做到将警力合理地配置,最大化地将警力资源下沉到基层一线单位。
本文共分为三大部分:第一部分,对珠海市公安机关体制设置的现状及弊端进行分析,找出警力配置失衡的原因;第二部分,通过对世界各国(地区)警察先进体制设置理念,以及国内各地公安机关体制改革的尝试进行比较分析,学习借鉴其先进的方法与经验,建立符合珠海实际,能有效解决警力失衡的现代科学警务模式;第三部分则对珠海市公安机关体制设置提出改革的设想:警力分布呈金字塔状,小机关,大基层,使警力最大化地下沉到基层。要达到这一目的,首先要精简机构,以任务为导向,以岗位为中心科学界定公安机关的职能分工。其次要减少管理层级,增加管理幅度,削减公安分局这一中间层级,促进管理扁平发展。最后是确立派出所的主体地位,做大做强派出所,使之真正成为集防范、管理、打击、服务于一体的基层综合战斗实体。除此之外,还必须建立相适应的警务运作机制,如公安业务工作机制以及队伍管理机制等,使警务机制与机构设置相适应,确保机构改革彻底到位。
在当今由于经济高速发展,导致犯罪发生率急升的特殊时期,公安机关如何克服旧有体制的弊端,更快更好地适应社会新形势的发展,改革是势在必行的。当世界开始变化时,旧有体制必须及时做出相应的改革,这一点,党和国家领导人都已经意识到了,并在稳步地付诸实践。党的十七大报告中提出“大部制”改革的思路,就是对我国行政管理体制改革在新的历史条件下适应市场经济发展的一个新举措。笔者期待,“大部制”改革能为珠海公安机关的体制改革提供动力,希望在不久的将来,可以看到改革已付诸实施,并取得良好实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