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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类正处于一个科学技术日新月异的时代,大数据、云计算、物联网等技术方兴未艾,与此同时人、财、物和信息等要素流动日益频繁、传统与非传统风险及不确定因素与日俱增。在这样的宏大背景下,犯罪活动也呈现出信息化、组织化、跨区域等特征,这给社会秩序和公共安全带来重大挑战。侦查机关必须变革传统的侦查方法才能适应打击、防范、控制犯罪的新形势。在这一进程中,DNA技术作为犯罪侦查的利器势必将扮演更加重要的角色。人们发现DNA的历史并不遥远,但关于它的拓展与研究有增无减,近三十年来DNA技术越来越多地运用到刑事案件侦查,在某些情况下,通过DNA鉴定技术得到的证据可以在法庭上直接使用,它比口供易得,比视频侦查更难以躲避,比指纹痕迹更不易毁灭。随着DNA技术的成熟与计算机互联网技术的发展,各种庞大容量的DNA数据库也应运而生,也开始走上为侦查服务的道路。值得注意的是在打击拐卖儿童犯罪中,DNA数据库发挥了独特的作用,通过DNA比对改变了传统解救儿童的方法,极大地提高了寻找被拐卖、失踪儿童的效率。但也要看到这其中也存在法律、技术、伦理、隐私权保护、监管等问题,限制了DNA数据库在这一过程中作用的发挥。基于此,本文试着探讨DNA数据库在打击拐卖儿童犯罪中的运用与完善,从DNA数据库功能、DNA数据库在侦查中运用、通过建立DNA数据库实现犯罪预防等角度展开,涉及侦查学、司法鉴定学、法医物证学等相关学科知识。本文除去引言及结语外,共分为五个部分。第一部分是DNA鉴定技术及DNA数据库相关理论。这一部分主要明确了DNA鉴定技术及DNA数据库的理论,包括DNA遗传标记和DNA分型。特别是同一认定原理和亲子鉴定原理。介绍了DNA鉴定技术和DNA数据库发展现状,认为DNA鉴定技术是DNA数据库建立的基础,DNA数据库是DNA鉴定技术成熟的必然结果。第二部分主要探讨DNA数据库在侦破拐卖儿童犯罪的运用。DNA鉴定及现场数据库、犯罪嫌疑人数据库在普通刑事案件侦查中的运用从马克思主义哲学上讲这是矛盾的普遍性,而DNA数据库在拐卖儿童案件中的运用是矛盾的特殊性。本部分重点介绍了公安部全国打拐DNA数据库特别是帮助“宝贝回家”的具体方法:父母、儿童DNA信息采集比对的亲子鉴定法和儿童失踪前物品携带DNA与失踪儿童数据库比对的同一认定法。第三部分是DNA数据库在侦破拐卖儿童案件中存在的问题。主要表现在DNA数据库立法的缺失、现有规定的不完善;入库对象和采集问题;当前DNA数据库管理问题;信息保存与隐私权保护的问题;采集和比对中产生的家庭伦理问题等等。这些问题只有认真分析解决才能更好发挥DNA数据库在打击犯罪、预防犯罪中的作用。第四部分提出了DNA数据库在打击拐卖儿童案件中的完善措施。探讨DNA数据库运行管理中引入检察机关的监督的可能。结合具体案例,说明建立新生儿DNA数据库的条件。借助大数据概念,从源头上做好打拐预防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