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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2006年以来,中国废除了长达2600多年的农业税制度,这将对中国13亿人民,特别是农民朋友是件振奋人心的好事。免征农业税是又一次对农村生产力的解放,从根本上减轻了农民的负担,极大的鼓舞了农民种粮的积极性,有效的提高了农民的社会地位,使农民真正享有公民的合法平等权利,享受国家公共财政的恩惠,对发展农业经济,促进农村繁荣,具有极大的积极作用。对解决“三农”问题,促进中国经济社会和谐发展具有伟大的意义。
本文通过研究免收农业税后,菏泽市经济社会的变化,特别是农业、农村、农民的变化,得出免收农业税对经济社会的影响。通过调查对比得出一些结论:
(1)免收农业税很大程度上减轻了农民的负担,增加了农民的收入。长期以来,农业税对农民产生了沉重的负担,抑制农民收入的增加。免收农业税后,特别在短期,对增加农民收入的作用是比较明显的,至少是在农民收入不高的情况下使农民人均收入增加120元。但从长期来看,对农民收入增加的影响就不那么明显了,不过仍具有积极的意义。促进农民增收是一个系统工程,远不是仅仅取消农业税就可以一劳永逸的。努力增加农民收入,意义重大,任重道远,不仅是发展农业和农村经济的关键所在,更是全面推进我国小康社会进程的重中之重,应不遗余力地抓实抓好。
(2)免征农业税,在减轻农民负担的同时,使农民种粮的成本减少了,在短期使农产品价格向低价波动。但在长期,间接地带动生产资料等一些生产要素涨价,特别是近二年,生产资料价格上涨幅度较大,进而促使生产成本上升,增加了农产品价格上涨的因素,这将导致农产品价格不断上涨。自2004年以来,受减免农业税的影响,菏泽农资价格普遍上涨且涨幅不断加大,在一定程度上侵蚀了农民种粮的收益,部分抵消了国家减免农业税、种粮直补等优惠政策给农民带来的实惠,增加了农民增收的难度。
(3)取消农业税,增加了农民的实际收入,促进了农民的消费。同时,由于惠农政策的影响,我国农产品的价格将会逐步上涨,也会增加农民的实际收益。农民的收入增加了,负担减轻了,对未来具有乐观的预期,自然就增加了消费。从农民购买物品情况的变化,可以看出农民的消费倾向明显增加。农村消费的增加,将促进经济的繁荣,国民经济的增长。
(4)取消农业税是对三农政策多予、少取、放活的科学实践,进一步促进中央财政向农村的倾斜力度。取消农业税后,国家每年投向农村的支出将增加1300亿元,每年对“三农”投入的增长幅度也在增加,2006、2007、2008连续三年增幅分别为:542亿、800亿和1638亿,这将进一步有利于统筹城乡发展,发展农村经济,繁荣农村市场。取消农业税,有利于进一步加强农业基础地位,增强农业竞争力,提高农业综合生产能力和农产品的国际竞争力,促进农村经济健康发展。
(5)取消农业税也带来了一些负面影响:由于农民种粮积极性增加,由此引起农村土地矛盾纠纷急剧增多;由于缺乏资金,乡镇及村级组织正常运转更加困难,处理公共事务的难度加大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