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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平等权的落实情况是现代社会衡量一个国家公平正义程度的重要因素。高考是我国公民得以接受高等教育的主要渠道,也是社会阶层流动的重要途径,因此在高考招生环节落实教育平等权至关重要。长期以来,高考招生制度在保障我国公民教育平等权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但也存在高考招生法治保障体系不健全、分省定额录取制亟需进一步完善、高考加分政策亟需进一步规范、高考统招外途径招生影响高考统招主体地位、残疾病患考生的教育平等权急需进一步保障等问题。为此,中央决心对高考招生制度进行改革,这也是全国人民的共同心愿。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通过了《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对高考招生制度改革做出了全面、系统、明确的部署。作为中央部署的全面深化改革的重大举措之一,国家关于高考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于2014年9月4日正式发布,这是我国自1977年恢复高考以来最为全面和系统的一次高考招生制度改革。新一轮高考招生制度改革的主要目的之一在于保障我国公民能够享有教育平等权。社会各界纷纷对如何推进高考招生制度改革表达了自己的意见。本文以马克思主义教育平等权理论为指导,充分整合和借鉴法学、教育学、政治学等学科的相关理论,在教育平等权的视野下,采取文献研究法、案例分析法等研究方法分析现行高考招生制度的得失,对本轮高考招生制度改革方案进行评析,并提出健全高考招生法治保障体系、完善高考分省定额录取制、规范高考加分政策、维护高考统招主体地位不动摇、保障残疾病患考生的教育平等权等意见建议,以期促进高考招生制度的不断完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