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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毛诗》以后妃、夫人、大夫妻的结构阐释二《南》诗,并形成相应的女德规范。《国风》“序”、“传”也从男女礼义、人伦教化阐释婚恋诗。同样,三家《诗》并以女性教化发挥《诗》“本事”。而上博简《孔子诗论》是从性情德行论解《国风》,与四家的伦教说《诗》有所不同。女教如何与《诗经》学发生关联?《诗经》注解的女教化思想产生于何时?三家《诗》与《毛诗》的女教化阐释有何不同?其差异背后是否呈现出先秦女教观念的演变过程?《诗经》女教文本又对汉代女性教化产生何种影响?这些都是本论所要解决的问题。朱熹从经学语境恢复了《国风》的“淫诗”本质。宋人认为“序”并非圣人所传,而是汉儒之作,这一认识在学术史上具有重要意义。但囿于历史局限,宋儒未能对汉儒为何如此说《诗》给出合理的解释。直到近代,顾颉刚先生从新的历史观念,试图研究经学家为何对婚恋诗穿上这般“衣服”,即还原汉儒经典注解文本背后的伦理史、思想史。但限于过分疑古,顾颉刚先生将《诗序》看成卫宏之作,集中批判汉人的“伦教说《诗》”,并没有对如此说《诗》的历史背景作详细考论。其实汉人只是将《诗经》用于现实的女性教化,而先秦至秦汉间才是女教与《诗经》学发生关联的历史时期。所以本论主要借助前人的学术成果,从顾颉刚先生所提出的新历史观念,将女教与《诗经》学的关系纳入先秦至汉代这一长时段的文化背景下进行考察。因为《诗》“本事”(“序”、“传”)是以春秋、战国时期存在的大量事语为材料基础,而《毛传》也以其它《左传》、《礼记》中的女性礼制为注解背景,所以结合其它文献,从文本阐释内部(序、传与诂、训)有可能对这一文化现象做出新的研究。本文初步得出以下结论:一是《毛诗》与汉代流行的今文《诗》存在不同的女教观念。三家《诗》多以战国秦汉间产生的三从、贞顺、守一等女教事语为“诗背景”,但《毛序》以《左传》以及《左传》记事以前的女性为“诗本事”。《毛传》也“避开”战国后期形成的《礼记·郊特牲》“昏义”,而以《仪礼·士昏礼》、《礼记·昏义》、《周礼·媒氏》等春秋及战国早中期形成、流传的女性礼义为注解背景与思想依据,着眼于女性在夫妇婚义、祭祀典礼、舅姑关系中应有的道德品性。《诗经》今、古学差异正基于二者在先秦属于不同时期的《诗》说。二是《毛传》从女性礼制阐释《国风》的观念,始于战国中期,与礼类文献的广泛流传相关。三是《毛诗》与《韩诗》在“词义训诂”中,所表达的女教观念有所不同。《毛诗》“训诂”是色、德并重,于女性语词“训诂”中实现了女德转化,并为后世正统女性抒写提供了固定的范式。而《韩诗》虽有大量女教类“诗本事”,但解诂形貌之词多是“美貌”。原因在于《毛诗》“训诂”与《毛序》相呼应,但三家《诗》在汉初并无系统的《序》文,所以早期的《韩诗》“训诂”仍能保留女性语词的审美内涵。四是汉代的女教观念承自战国后期儒家所构建的女性伦理。《关雎》篇在汉代女性教化中发挥了重要作用,郑玄改变《毛诗·关雎》“后妃之德”隐含着对东汉后宫妃嫔的教化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