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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油工业是现代经济的支柱之一,国际石油勘探开发合同模式以及投资效益、投资收益分配的演变是国际政治、经济各方面博弈的结果。本文首先系统的介绍了世界石油工业的发展阶段及其特点;再系统整理研究了国际石油勘探开发合同模式的产生、演变、发展及其特点,揭示了两者之间的联系和投资收益分配特点;对中国石油与西方石油公司国际勘探开发的合同模式特点及其投资分配方式的也进行了比较,归纳分析了各种合同模式的收益分配程序和原则。
中国的石油工业在二十世纪九十年代初就开始开展对外石油勘探开发合作,以中国石油为代表的中国石油界近十年来在国际石油勘探开发合作取得了丰硕成果,形成了自己的战略投资部署,也积累了一定的经验。目前,由于国际石油价格上涨,资源国的国家石油公司综合实力加强,资源国的对外石油勘探开发合作合同条款越来越苛刻,国际石油投资对油公司的技术、管理、资金要求越来越高,投资收益分配越来越有利于资源国,油公司投资风险加大。
泰国和印度尼西亚分别是矿费税收制石油合同、产品分成石油合同的典型代表。通过对这两个国家的具体项目进行投资收益分配程序、分配比率分析,我们可以详细了解石油合同对投资收益分配、投资收益的影响。同时,对未来双赢的合同模式也进行了探索。根据国际石油勘探开发的现状,合同模式正在向混合型、模型化发展。新的合同模式必须具有灵活性、稳定性,能适应各种环境的变化,以保持政策和石油工业的稳定性;在进行谈判和具体的管理方面简单、方便,适用于从高成本的小油气田开发到大油田收益的合理分配。自愿控制模式和收益率模型合同是新型国际石油勘探开发合同模式及其投资收益分配的设计与探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