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功能论对法学研究产生了深刻的影响。在中国法学界,功能论一直是占主导地位的研究思路和话语系统。在法律领域,功能论是一种很有说服力的理论,也是一种很有效的研究思路。从人类社会历史发展的角度观察,诉讼既是一个古老的、历史的范畴,又是现代社会中人类实现社会控制的一种重要机制。从现代社会有机整体的角度观察,诉讼不仅是一个重要的法律现象,更是社会有机整体中一个重要的功能结构。本文试图运用法理学、诉讼法学、法社会学等原理,借鉴比较方法论,对现代社会中的诉讼进行功能分析,探讨现代社会中诉讼功能的发生、发展的内在机理及其主要表现。
本文首先从相关概念中探析诉讼功能,以此作为研究诉讼功能的基础理论,使我们能清晰的了解诉讼功能并展开分析。
为了便于对现代社会中的诉讼进行系统的功能研究,本文探讨了诉讼功能研究的基本范式,并主要从诉讼文化的角度研究了诉讼功能的现状,用中西对比的角度进行了探讨,阐述现代社会中国诉讼功能的状态,并分析其产生的原因,通过以上的研究并以此为基础研究现代社会诉讼功能。认识现代社会中诉讼功能发生、发展的-般规律,对现代社会中诉讼功能进行系统的实证分析之根本目的在于它的实践意义。当代中国社会正经历一场深刻的历史变迁。在这场历史变迁中,不仅社会整体要从传统社会向现代社会转型,包括诉讼体系结构在内的社会各主要结构、各个主要领域、各个主要方面也都要经历由传统向现代的历史转型。显然,对现代社会中诉讼结构进行理性的功能分析,把握现代社会中诉讼功能发生、发展的规律性,实证分析诉讼结构体系在现代社会中功能效应,对于当代中国建构现代诉讼体系,实现诉讼功能现代化的实践无疑具有十分重要的现实意义和深远的历史意义。
本文运用现代社会中诉讼功能研究的初步成果,对当代中国社会中诉讼功能状况进行考察分析,提出在当代中国社会历史转型过程中,加快我国现代诉讼体系建构,改善当代中国社会中诉讼功能的目标设想和实现途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