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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产权”房是我国特有的一种住房形态,如何解决这一问题尚无前车可鉴,“小产权”房出现的原因复杂,分布广泛,城乡结合部是“小产权”房多发区域。“小产权”房问题涉及到我国城乡二元结构的土地制度、户籍管理制度、关系到的粮食安全和社会保障等众多领域,当前政府面临的一个重大难题就是如何妥善处理业已存在的“小产权”房。为妥善解决这一问题,理论界一直在探讨,至于如何处理,目前尚无定论,但近期的研究成果多支持对“小产权”房采取类型化处理方式,分门别类进行处理。住房是人类的基本需求之一,中央政府也在加大保障性住房的建设力度,各地方政府纷纷行动,将保障性住房建设纳入到十二五规划中,在这种背景下,如何妥善处理“小产权”房问题更需要考虑中低收入人群的住房利益需求,“小产权”房依照现有法律规定是没有合法地位的,但“小产权”房存在的确满足了一部分人的住房需求。在目前情况下,保障性住房的覆盖率是有限的,如何解决那些既买不起商品房又不符合申领保障性住房的中低收入人群住房问题是政府需要关注的,这就需要我们能够能进一步解放思想,对符合一定条件的“小产权”房采取开放和容纳的态度,允许进城务工的农民工及城镇不符合申领保障性住房的人群等弱势群体购买和入住符合一定条件的“小产权”房,这将为解决日益严峻的住房问题提供一条解决途径。文章通过对引起社会关注的“小产权”房一类案件为例,通过对法院判决的分析,阐明对这类案件判决的看法和意见,在现行法律框架下,法院的判决是否有争议,争议点在哪里?是法律适用有问题,是法律本身不适应社会的发展需求应该被改进,还是人们对法律认识有误区。本文并未停留在仅对案例的分析上,而是在案例分析的基础上重点论述了“小产权”房的规制问题。文章主要分为四个部分,第一部分是对“小产权”房相关案例的介绍,通过这一部分的案例分析,引入所要研究的问题。第二部分是对“小产权”房的概述,通过这一部分,明确本文所要研究的“小产权”房的概念及界限,对“小产权”房成因进行了分析;文章第三部分是对“小产权”房的利弊分析,在以往学者的研究成果之上,本文进行了归纳整理,在此基础上,笔者认为,从长远来开,“小产权”房弊大于利。第四部分是本文的主要创新点所在,通过以上分析,笔者认为应将“小产权”房规范化,与经济适用房、廉租房等一起作为保障性住房。政策性保障住房,是政府推动的,“小产权”房可视为民间自发的为了解决住房问题而兴起的。如何规范与治理“小产权”房是一个极为现实又比较棘手的难题,本文通过借鉴学者以往的研究成果,对此进行进一步探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