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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前我国学前教育服务存在着政府职责定位不清晰、各级政府与政府各部门间权责划分不合理、教育资源配置不均衡、安全教育督导制度不完善等问题,已明显阻碍了我国学前教育服务的发展。随着我国全面深化改革,特别是财税体制和教育体制改革的深入推进,当前我国学前教育管理体制面临着空前巨大的挑战,改革势在必行。为促进教育公平、保障教育质量,政府应肩负起主导责任,在改革的大有所为的机遇期,担当好学前教育服务中的主导者、供给者、管理者、保障者和监督者,以提供公益性、普惠性的学前教育服务为目标,保证每一个适龄儿童都学有所教,享受机会公平、过程公平和结果公平的学前教育。本文首先介绍了在当前发展学前教育服务的政府责任研究背景和现实意义。接着对我国学前教育的历史发展进行梳理,阐述了改革开放以来我国教育中的立法工作的进展和学前教育发展现状,主要包括办学规模、财政资金主要投入情况以及公办园与民办园发展情况等等。虽然学前教育发展水平不断提高,但还有许多不适应新体制的矛盾,这对我国政府发挥领导者的作用提出新的挑战。然后,在明确我国政府在发展学前教育中承担的责任后,重点分析了政府在当下干预学前教育市场的缺位、弱位和越位等主要问题。一是目前我国财政经费投入总量依然偏低,全国大部分省份和直辖市处于较低水平。二是学前教育教育资源分配有差异。主要表现在城乡间教育资源分配不均、公办园民办园对的教育资源分配不均等方面。三是学前教育法律法规不健全,首先表现在对学前教育的立法重视程度不够。其次表现在学前教育立法没有统一的专门的规定。四是政府在学前教育监管中有缺位、弱位等问题。本文采用比较分析方法介绍西方发达国家政府在学前教育管理和发展的做法,通过比较分析,提炼出可供我国借鉴的经验或启示,并提出强化政府责任的几方面对策建议。建立“保基本、广覆盖”的幼儿教育体制。厘清政府和市场、政府和政府之间的关系,明确学前教育发展价值取向和发展目标。建立以政府、家庭和社会共同参与的财政投入结构和模式。完善教育成本分担机制,丰富多样化的投入形式,推进教育券补助机制,结合现金和实物补贴和政府规制等形成多种形式的幼儿入学补助政策。加强中央及省级政府对学前教育的统筹管理工作,逐步建立县级政府统筹学前教育的财政保障体制。加快《学前教育法》的立法进程,确立法律地位,为学前教育发展提供严格科学的保障体系。努力发挥政府的保障者、投入者和引导者的作用,逐步建立以公平为导向的、政府主导的、社会和公众共同参与的学前教育体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