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行政紧急权法律规制研究

被引量 : 2次 | 上传用户:qzawxsecd829
下载到本地 , 更方便阅读
声明 : 本文档内容版权归属内容提供方 , 如果您对本文有版权争议 , 可与客服联系进行内容授权或下架
论文部分内容阅读
我国目前正处于社会转型时期,同时也进入了紧急事件的频发期。如何及时、有效地应对紧急危机、维护国家和公共利益、保障正常的法治秩序是我国学术界与实务界所要面临的一项重要课题。紧急状态作为一种非常态的法律状态,是指当国家或地区发生了特别严重的危机状况时,国家需通过一定的程序启动并行使紧急权力方可解除的危机状态。紧急状态一经宣布,便在法律上进入了国家紧急权合法行使的领域。由于行政权自身具有反应敏捷、运转高效、涉及广泛等特点,经过授权的行政紧急权在应对紧急状态时能够迅速消除危机,满足社会的需要,在整个紧急状态
其他文献
随着三十年改革开放进程的深入,中国对外贸易一片繁荣。在全球经济一体化趋势的推动下,区域贸易安排进程也在加快。做为中国参与自由贸易区的首次尝试,中国-东盟自由贸易区( CAF
以正当防卫、紧急避险为代表的一系列不构成犯罪的行为,大陆法系与英美法系都是在犯罪构成内部来研究的,它们不构成犯罪都可以通过因不符合犯罪构成得到佐证。然而,我国刑法理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