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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方政府对于经济发展的作用在学界基本达成共识,即地方政府是推动经济发展和市场化改革的重要力量。以往研究从行为动机、行为模式、行为逻辑等视角探讨了市场中的地方政府行为,但往往有意无意地忽略了社会对政府行为的影响。社会学者虽然将政府置于社会网络中,并从国家一社会的角度来探讨市场中的政府行为,但也常常陷入静态分析的陷阱中。本文认为,地方政府的行动逻辑是一个连续的历史动态变迁过程。因此有必要将其放在具体的时空维度加以分析。从纵向的时间轴来看,一个行动也许是另一个行动的开端与原因,而并非孤立的存在。而且,地方政府的行动不仅受到制度环境和社会网络关系的制约,也受到历史条件的限制。即使在同样的制度环境中,不同地区的地方政府行为也各有差异。因此,有必要将产业打造中的地方政府行为放入一个边界清晰的时空场域中加以分析。同时,以往研究多将目光投向成功案例,而忽略了更为普遍的产业打造“非成功”或者“未完成”的案例,而这些案例更具现实意义。本文研究的案例豫北县即是其中的典型。自新中国成立以来,豫北县的工业基础都较为薄弱。计划经济时期成立的国有企业随着上世纪90年代国企改制纷纷破产倒闭。面对经济困境,豫北县尝试了多种发展方式,但大多以失败告终。2008年河南省政府启动产城结合的产业集聚区计划,要求各县区建设产业集聚区,发展自己的主导产业。在这种情况下,豫北县政府做出了以家具产业和食品产业为主导产业的决策。当地家具制造产业具有一定基础,但只不过是拥有打造桌椅床具等生活用品的十余家小作坊,既没有规模效应,也没有品牌效应。然而,产业规划的论证过程不仅相对降低了豫北县政府的市场风险,也降低了其政治风险。即使在后来的打造过程中出现了风险危机,豫北县政府也并没有放弃其原初制定的长期目标。不过在产业打造的不同阶段,豫北县政府也制定了不同的短期目标。家具产业打造初期,在规模化优先的逻辑下,豫北县政府主要以鼓励本地企业扩大生产及引入大型规模以上的企业为目标。在后期经历了市场危机后,豫北县政府为了应对市场风险和政治风险,调整了产业打造的目标,改为引入多元化类型企业和中等企业。可以说,在政治压力和经济发展的叠加压力下,豫北县政府运用行政手段培育了一个主导产业。本文尝试从经济社会学的嵌入性和制度主义视角切入,通过对豫北县主导产业打造过程的分析来回答地方政府的主导产业选择以及如何进行主导产业打造等问题。本文分析了地方政府在产业基础十分薄弱的条件下如何打造出一个初具规模效应的主导产业。地方政府作为行动主体全程参与了产业打造过程,不仅制定了具体的产业政策,而且动员各种行政和社会资源为产业打造提供助力。在产业打造之初,地方政府运用非市场机制来获取市场信息,通过行会和企业建立了与市场的联通机制。在后期快速发展阶段,地方政府从上而下都保持了较高的行政效率,从招商到企业进驻到开工建设都在极短的时间内得以完成。本文分析表明,地方政府的产业打造过程也是地方政府的政治职能和经济职能融合的过程。在产业打造初期中,地方政府经历了产业发展从无到有、从小到大的艰难过程。地方政府始终坚持了最初的选择,即使在困难时期也并未更改发展目标,并在后期抓住政策机会和市场机会,形成了良好的发展状态。从一开始的追求规模集聚、到困难期的适应性调整,再到快速发展期的高效动员,豫北县政府的行动逻辑虽然在自主能力的作用下变动,但也具有其内在的稳定性。在国家—社会结构整体相对稳定的情况下,豫北县政府的行动也表现出持续的“统一性”,即寻求发展并减少风险。本文认为在同样的政策背景下,经济基础薄弱的地方政府之所以敢于冒险、能够克服“惰性”发展本地基础薄弱的产业,主要在于地方政府的自主性不断提高,并且其自主能力在与市场互动过程中不断增长。相对于宏观的国家而言,“自主”的地方政府嵌入于国家—社会的整体结构中,通过自主能力的发挥来控制风险并完成既定目标。国家、社会作为地方政府产业打造的制度环境要素极大地形塑了地方政府行为,并在与地方政府行动的互构中不断变化。地方政府在打造产业过程的不同阶段受不同因素的影响,形成了不同的行动策略,但是其背后的行动逻辑都建立在发展优先和风险控制的逻辑之上。地方政府在进行市场建设过程中,市场也在不断地向政府回馈信息。地方政府在市场建设中累积经验,并创建市场信息联通渠道。从这层意义上来说,地方政府能力建设与市场建设是互相形塑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