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融资租赁是企业融资的一种方式,也是银行信贷的一种重要补充手段。相对于承租人而言,融资租赁的出租人不仅要承担因融资而产生的债权风险,还要承担与租赁物相关的物权风险。 本文浅析了融资租赁定义和特征,明确融资租赁的法律性质;本文讨论了租赁物件范围的确定,笔者认为现阶段应适宜细化和深化动产租赁业务,适度创新不动产租赁业务,远离权利租赁业务,并提出了动产租赁物件适租性具体标准;分析融资租赁具备用益物权和担保物权双重特征;出租人的风险防控方面,重点分析行业许可、租赁物性质、价值等特定因素对融资租赁交易有效的影响;另外,在出卖人违约、承租人违约、承租人破产以及存在添附、善意取得等法律事实情形下,出租人承担的法律风险,以及可以采取的救济措施;融资租赁法律制度建设方面,笔者提出建立统一的市场准入准入制度和监管体系、建立统一融资租赁登记制度、赋予出租人租赁物自行取回权等改善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