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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1982年)和相关法规明确了我国文物古迹保护的基本原则及方法,但在这些法规文件中针对文物古迹保护的论述相对比较简单,具体工作中,还需要对相关法规进行专业性阐释,以及相应的行业规则。基于这一情况,结合我国保护界的具体实际,2000年10月,中国古迹遗址保护协会在承德通过了《中国文物古迹保护准则》(简称“准则”),该文件是参照以《威尼斯宪章》为代表的国际原则制定的,反映了中国文物古迹保护界对国际原则的理解,确立了中国一段时期之内文物保护的行业规范。《准则》是对建国后50多年来的保护工作长期实践积累的总结,对以往的工作经验、理论脉络进行了梳理,一系列保护界长期存在的有争议的问题在《准则》中得以规范,是我国文物古迹保护工作向科学化、规范化发展的重要一步。《准则》由三部分组成,第一部分是《准则》正文,共38条。第二部分是《阐述》,对《准则》中涉及的若干重要问题进行深入的论述。第三份文件将是《中国文物古迹保护实例》,计划选择文物保护的成功实例,来进一步说明应该怎样理解和执行《准则》的规定。《准则》推出后,一些保护工程和维修实例参考了《准则》中所阐述的原则、程序及方法。《准则》也确实在实践中发挥了一定作用。但出于一些原因,《准则》未能得到大力的推广,保护界业内普遍对这份文件也并不是十分熟悉,缺少对《准则》本身理解的探讨。《准则》由立项开始,至今已有将近8年的历史。本文在广泛查阅相关研究时段的各类文献(包括有关文件、学术出版物)的基础上,结合与参加有关工作专家的访谈以及现有相关应用成果,对第一手资料进行系统归纳;内容论及《中国文物古迹保护准则》制定背景,记述了《准则》编写过程中十易其稿的过程,对条款要点进行了详尽的分析,力图阐明《准则》与中国《文物保护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威尼斯宪章》、《巴拉宪章》的密切关系,并说明了五年来的推广实施状况与对《准则》再认识。总结《准则》这些年来的发展历程是希望通过对这一在我国文物古迹保护事业发展过程中具有重要意义的文件的研究,不仅对其本身进行分析,也能有助于认清我国文物古迹保护发展状况,对文物古迹保护今后的工作有所借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