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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年10月15日,胡锦涛在中国共产党第十七次代表大会上所作的报告中指出:统筹城乡发展,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解决好农业、农村、农民问题,事关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大局,必须始终作为全党工作的重中之重。这是对我国农业农村工作的深刻阐述,再一次把农业农村农民问题提到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日程上来。我国是一个农业大国,解决好“三农”问题,事关我国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大局。因此,搞好农业领域的分配,就显得非常重要。建国初期,农业生产合作社内虽然没有形成完整的分配体系,但是它却很好的适应了当时农业生产力和农业合作化的发展。分析和研究这个时期分配制度的确立、分配的原则、分配的方式以及对生产合作社的作用,对搞好农业农村的分配工作,无疑具有重大的作用。本文主要从以下四个方面对这个问题来进行研究。前言部分简单的陈述了论文的研究目的、研究意义、研究思路和方法。第一部分对农业生产合作社及其两种表现形式进行了论述,农业生产合作社经历了从互助组到初级农业生产合作社再到高级农业生产合作社这样一个过程。第二部分叙述了农业生产合作社分配制度的初步确立过程及其分配制度的特点,农业生产合作社的分配制度是在农业生产合作社的发展过程中逐步确立的,具有单一化、多样化、灵活性等特点。第三部分阐述了建国初期农业生产合作社分配的原则,按劳分配与生产要素参与分配相结合,兼顾合作社集体利益和社员利益,互助互利三个原则对分配制度的顺利发展起了至关重要的作用。第四部分分析了建国初期农业生产合作社分配制度的表现形式,从初级社到高级社,分配形式是一个不断变化的过程。第五部分对建国初期农业生产合作社分配制度的功能及其现实价值做了分析和阐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