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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态安全是人类赖以生存和发展的必要条件,湖泊湿地生态安全关系到自然生态系统的良性循环,是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的重要内容。目前对于生态安全概念的界定还没有统一的认识,但其自提出以来就成为了生态学、地理学和环境科学等多个领域研究的热点。迄今国内外已经开展了包括区域生态安全、城市生态安全、土地利用生态安全、河流流域生态安全、旅游景区生态安全等各类型的生态安全评价研究,国内外学者近年来也开始密切关注湖泊湿地生态安全评价研究。
本文总结了生态安全概念不统一的原因,并认为生态安全评价应该从研究对象的具体特征出发,采用适合研究对象的方法去评价“生态安全”,才会达到对于研究对象生态安全客观评价的要求。湖泊湿地生态安全评价首先从湖泊湿地自身的生态特征出发,考察湖泊湿地的生态功能价值,然后进行湖泊湿地生态安全综合评价。通过全面系统地研究沙湖湿地的生态功能,确定物质生产服务功能、调节气候功能、水文调节功能、净化功能、生物栖息地功能、休闲旅游功能和知识扩展服务功能7项服务服务功能作为评估对象,采用市场价值法、影子工程法等不同的评估方法,对沙湖湿地生态系统服务价值进行全面系统的评估和分析,估算出沙湖湿地生态服务功能的总价值,为沙湖湿地生态安全综合评价提供支撑。运用生态经济学理论和可持续发展理论,从本文从压力、状态、相应3个方面选取了21个评价指标,构建沙湖湿地生态安全评价指标体系,运用层次分析法确定评价指标的权重,对沙湖湿地2010年的生态安全状况进行了评价。通过沙湖湿地生态安全综合评价,得出目前沙湖湿地处于一般安全级别的临界状态(生态安全指数为61.8961),针对沙湖的具体情况,提出生态建设与保护的对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