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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社会经济的快速发展,公民的环保意识逐渐加强,公民对环境信息公开的要求也越来越来高。环境信息公开是公民实现其它权利的基础,也是公民环境知情权的重要内容。维护公民环境知情权是法治国家的必然要求,然而由于我国环境知情权制度不完善,以致公民环境知情权难以实现。近年来一系列的环境信息公开案件的发生说明,只有不断完善我国公民环境知情权的法律制度,并严格依据法律实施,才能有效保障公民环境知情权。本文就是基于此研究背景,以一个环境信息公开案件引题,指出我国公民环境知情权的法律保护问题。文章主体主要包括四个部分:第一部分首先分析了环境知情权的概念与性质;其次介绍了环境知情权的制度沿革。第二部分主要阐述了主要发达国家与地区对公民环境知情权法律保护的基本经验,介绍了欧盟、美国、日本等国家和地区的法律制度与保护实践,并总结了对我国的启示:环境知情权的明确确认,权利义务主体的扩大,完善的监督与救济制度等。第三部分从立法与实践两个层面对我国公民环境知情权权利制度的现状及问题进行分析,归纳出我国立法的不足与实践的缺陷:公民环境知情权未明确,信息公开的程序及方式不够完善,救济制度不够健全等。第四部分根据我国现实情况并借鉴国外有益经验,针对性提出了完善我国公民环境知情权法律保护的建议,包括:明确公民环境知情权的法律定位,完善公民环境知情权的立法体系,健全环境信息公开的监督与责任机制,扩大公民环境知情权的救济途径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