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兼语句(bi-constituent sentences)作为现代汉语中一种特殊的句法和语义结构长期以来一直倍受语言学界的关注。典型的兼语句如(1)所示: (1)张三请李四来北京。 按照传统的句法分析,(1)句中的名词“李四”既担任根句谓语动词“请”的受事宾语,又担任内嵌句动词短语“来北京”的施事主语,这种在一个句子中似乎承担两种语法功能的成分被成为“兼语”,含有兼语成分的句子称为“兼语句”。兼语句形式上通常表示为“NP1+VP1+NP2+XP”,其中XP代表动词短语、形容词短语以及主谓短语,通常称为次谓语。 事实上,并非呈现以上结构的所有句子都属于兼语句。除了形式上的特点,兼语句的谓语动词(VP1)在语义上也具有共同特征,即兼语动词在语义组成上必然包含义项[+致使],不含该义项的动词将不能成为兼语动词。据此,本文的研究范围限定于在句法结构上呈现“NP1+VP1+NP2+XP”,同时其谓语动词VP1的词汇意义带有[+致使]特征的兼语句。 兼语句作为一种独立的句式被提出以来,一直是汉语语法界研究的热点之一。兼语句的核心问题在于兼语的分析方法是否合理,即句型中是否存在所谓一身兼二职的兼语成分。在传统分析中,不同的学者提出各种证据支持或摒弃兼语的分析方法,但至今该问题仍未得到圆满解决。另有一些学者认识到汉语传统分析方法的弊端,另辟蹊径,采用更为先进的理论框架对兼语句进行研究,其中具代表性有形欣(1990)、范晓(1998)以及司富珍(2001)。他们均依据普遍语法的思想,采用原则和参数的方法对兼语句的内部结构进行研究,解决了一些传统分析法不能解决的问题,取得了许多重要发现。但随着普遍语法理论不断发展,特别是最简方案的诞生,先前的转换生成语法的理论思想和研究方法已经过时,对于兼语句的语义和句法特点函待用最新的最简方案理论加以研究。 基于以上考虑,本文在研究兼语句的句法和语义特征时,以乔姆斯基最简方案的最新思想—《超越解释充分性》(C homskyZoolb)为背景,同时引入Martin提出的“时‘态假说”(Tense Hypothesis,Martin 2001)理沦,对兼语句的内部结构进行深入研究和探索,以期在前人研究的基础上有所突破。 在研究兼语句的句法和语义特征时,本文发现,兼语句的语义和句法特征与其谓语动词的使令度有着密切关系。动词的使令度是指该动词在一定的句法结构中所显示出的使令意义的强弱。我们发现,由含有不同使令度的兼语动词构成的兼语句其句法和语义特征也存在一定差异。据此,我们将兼语句按其谓语动词的使令度分为四类: 第一类兼语句包括所谓隐性使令动词,包括蟹岔买、成丛、剩万等动词。此类动词使令度最弱,本身不具备使动意义,只有在兼语结构中才显示出【+致使】特征,该类动词本质上属于二阶动词,表达谓语动词目的意义的次谓语(XP)成分可以不出现。 第二类包含的谓语动词的词汇意义较为丰富,包括强坦类、希李类、,翁…舞类以及遨清类。它们的共同点是对后面次谓语成分的出现有一定强制性,本质上属于三阶动词,因而使令度较强,句子中的次谓语仍表达谓语动词的目的。 第三类的谓语动词包括途书类和希名类,此类动词对次谓语成分的出现强制性更强,属于三阶动词,同时次谓语表示由谓语动词动作产生的结果,谓语动词的使令度更强。 第四类包含所谓单纯致使动词,包括你扩、砚李、勇此类动词表示纯粹的致使意义,语义组成中只包含【+致使」义项,本质上属于二阶动词,指派施事与命题两个题元角色。此类动词对次谓语成分出现的强制性最强,次谓语通常表示谓语动词造成的结Chinese Abstraet果,谓语动词的使令度最强。 在以上分类的基础上,我们对四类兼语句的内部结构分别进行分析。本文的关键是将Martin(2001)提出的“时态假说”理论引入对空语类PRO在四种不同类型兼语句中的分布研究。时态假说理论的核心内容是在含有不定式结构的句子中是否存在空主语PRO取决于不定式结构与谓语动词的时态关系。本文在证明兼语句的次谓语成分属于汉语一种不定式结构的基础上,依据时态假说理论对PRO在四类兼语句中的分布进行探讨,将上述四类兼语句进一步分为两大类:存在PRO主语一类兼语句包含谓语动词使令度较弱的一、二小类,它们的次谓语(即不定式结构)往往表达谓语动词的目的意义,相对于谓语动词,次谓语的动作具有将来性。按照时态假说理论,次谓语成分均具有[+时态〕特征,内部结构中允许PRO主语的出现;不存在PRO主语一类兼语句包含谓语动词使令度较强的三、四小类,谓语动词的使令度相对较强,次谓语往往表达谓语动词造成的结果,因而其动作(或状态)与谓语动词的动作几乎同时发生。依据时态假说理论,这两小类兼语句的次谓语没有[+时态]特征,内部结构中不允许PRO主语的出现。 在以上系统分类的基础上,我们应用最简方案理论特别是《超越解释充分性》的思想对两大类兼语句中四个小类的推导过程分别进行分析。以含有PRO一类兼语句中的第二小类为例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