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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在国际投资中的地位正在发生转变:不仅是吸收外资大国,也是对外投资大国。作为吸收外资大国,升级国际投资协定能够为外资提供更加稳定透明的投资环境,进而促进外商投资;作为对外投资大国,也需要升级国际投资协定为本国的海外投资提供更加完善的制度保障。论文首先分析国际投资协定升级问题所处的国际和国内环境,回答中国国际投资协定亟需升级的原因。在国际层面,分析了国际投资规则新发展,以及现有国际投资协定体系存在的问题。自由化便利化是现今国际投资规则的发展方向;碎片化、复杂化、多争端以及高风险是目前国际投资协定体系存在的问题。在国内层面,本文对我国双向投资政策进行梳理,解析政策特点以及存在的不足,比如认知层面不协调、政府职能部门不协调和管理政策不协调等。其次,使用面板数据混合效应模型,基于协定异质性视角,分析文本内容不同的BIT对中国吸收外资和海外投资的影响,找出中国国际投资协定升级的标准。本文首先构建了BIT异质性指标评价体系,对不同条款赋予不同的权重,以区分协定的严密程度、清晰程度和完备程度,区分协定对外资的保护程度和待遇高低。在控制变量的选择上,本文考虑到缔约双方的制度环境,采用世界银行定期发布的六项治理指标的均值总和作为缔约国的制度环境指数,并将其作为控制变量之一。结果显示,中国缔结的BIT质量越高(即异质性指标评价体系中得分越高),对吸收外资和海外投资的正面影响越明显。同时,结果还表明,发达国家在选择投资目的国的因素中,中国的制度环境并不是主要考虑因素。再次,对中国现有国际投资协定进行梳理,从时间角度对不同范式的协定进行分析;本文对中国与东盟十国签署的若干个BIT进行条款比对,并用同样的方法对中国与“一带一路”国家签署的BIT、中国与周边国家签署的BIT分别比对。本文研究中国目前签署的自由贸易协定投资规则,将FTA投资规则与BIT投资规则进行对比。综合BIT和FTA,发现存在的主要缺陷:实现可持续发展的规则未得到充分利用;资本输出国立场考虑不足;ISDS不够完善;缺乏一致性和系统性。国际投资协定升级的根本目标是消除或改善这些缺陷。此外,为提出国际投资协定的升级路径,还应该借鉴其他国家的经验。论文选取作为美国作为美式BIT代表,选取德国作为传统欧式BIT的代表,选取新近签署的欧加全面经贸协定(CETA)作为现代欧式协定的代表,分别研究三者的发展与特点,并将其与中国进行比对,为中国国际投资协定的升级研究提出有益借鉴。最后,明确提出中国国际投资协定升级的具体路径,包括:建立一个可持续发展范式,兼顾东道国与母国利益,改革投资者-国家争端解决机制以及加强协定体系的一致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