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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市场经济日益发展,作为上层建筑之一的民事执行财产调查必须适应经济基础的变化,满足民事执行实践的需要。为解决民事“执行难”,即“被执行人难找,被执行的财产难寻,协助执行人难求,应执行的财产难动”等这一执法工作困境,应完善我国的民事执行财产调查制度。迅速、廉价、及时的完成民事执行工作任务,是民事执行程序所要追求的核心价值目标和法治理念,而发挥我国民事执行财产调查制度的功效,还有赖于该制度中众多具体要素与措施的完善和保障。民事执行财产调查制度作为民事制度立法的组成部分之一,其既是实现法院生效裁判文书和当事人实体权利的重要保证,也是维护法律的公平和正义,促进21世纪市场经济法治社会和谐发展的重要保障。本文拟从“执行财产难找”的视角出发,审视民事执行财产调查制度在民事执行中的价值,并结合我国的现状,找出我国现行民事执行财产调查制度所存在的一些问题,进而分析问题成因,进一步对我国民事执行财产调查制度进行科学地设计,扬长避短,以期我国的民事执行财产调查制度能更加充分地在民事执行中发挥积极价值。本文除序言和结语外,主体共有四个部分:第一部分重点从民事执行财产调查制度的概念、特殊性及其法律价值入手进行分析,以审视该制度存在的实质意义;第二部分则在第一部分的基础上进一步对民事执行财产调查制度进行分析,并借鉴国外的已有研究成果和立法经验,通过比较法的考察方式,阐述我国在完善民事执行财产调查制度时应值得关注的几个问题;第三部分主要是对我国民事执行财产调查制度的立法现状和实践状况进行总结,从而找出我国现有民事执行财产调查制度存在的问题,进而分析这些问题产生的成因;第四部分则是综合上文的分析提出对完善我国民事执行财产调查制度的立法建议,主要对涉及民事执行各主体具体制度及相关配套进行改革和完善,以期我国民事执行财产调查制度能更加充分地满足民事执行实践的需要,发挥其真正意义上的价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