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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98年,建设部和财政部联合发布的《住宅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维修基金管理办法》中,初现专项维修资金制度建设意识,随着生活中大量商品房脱离保修期进入到维修、更新、改造阶段,商品住宅专项维修资金(本文简称:维修资金)逐步成为社会热点问题。然而,维修资金的运行暴露出很多问题,比如,维修资金使用不便捷、使用范围不清、业主参与意识低等,导致资金使用率低、业主感受度不高,影响维修资金无法安全、高效、公平运行,损害公共利益。“效用”是后果价值的量化,维修资金运行效用是管理者在维修资金管理决策过程中重要目的之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