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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改革开放的今天,以招商引资为发展战略的地方政府在取得了卓著成效的同时,也因职责错位、监管控制措施不力等原因而产生诸多“烂尾”工程,由此引发公共危机事件的现象层出不穷。西部Y市五星下穿工程投资商“跑路”后留下的“烂尾工程”,不仅在物理属性上存在严重的安全隐患危机,也因与众多商铺买受人的合同无法履行而产生严重的社会稳定危机。从我国立法层面看,《突发事件应对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对处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对于突发事件的应对机制进行了概况性的规定,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也有针对性的建立了突发事件的预警机制、应对机制等。但突发事件和公共危机事件本身存在内涵和外延上的差别性,也因此造成在公共危机事件处理上的法律方面的空白性或不完善性。从当前的应急法律体制看,针对公共危机事件处理的法律制度,仅散见于各地方政府的规章或地方性法规,但又往往存在职能部门职能交叉、职权不明以及信息公开迟缓等诸多问题。西部Y市五星下穿工程系通过招商引资的方式建设,留下的“烂尾”工程因此而产生的公共危机事件,从全国各地来看并非个案。此类公共危机事件与传统意义上的自然灾害、事故灾难、公共卫生事件和社会安全事件相比较而言具有其独有的特点。政府面临各种法律关系交织、法律责任难以界定等错综复杂因素的此类公共危机事件时,墨守成规的去照搬原有在各种假设条件下建立起来的机制,往往惘然而无所适从。作者以西部Y市五星下穿工程公共危机事件为例,针对此类危机事件的应对机制进行研究,旨在厘清各种法律责任的前提下,建立起相对完备的应对机制,以实现政府职能的回归,为全国类似事件的发生起到借鉴的作用。文章共分为五个部分。第一部分:绪论。笔者从“招商引资”这一特殊的政策背景出发,结合西部Y市五星下穿工程留下的“烂尾”而引发的公共危机事件所呈现出的诸多特点,阐明当前政府及相关职能部门已根据《突发事件应对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对处理条例》等法律建立的突发事件应对机制带有“水土不服”的缺陷性。同时,在该部分,笔者对研究目的和意义、研究方法及创新与不足进行了简要介绍。第二部分:西部Y市“下穿工程”危机事件所面临的诸多问题。在该部分中,笔者通过对西部Y市五星下穿工程这一危机事件独有的问题进行分析,认为存在招商引资中政府角色的应然定位与传统意义上合同法之间的矛盾,存在政府强行介入的法定职责及基础要件的争论,存在众多法律风险控制与法律责任界定的矛盾等诸多问题,同时政府又面临“舆论如潮”的压力和无以休止的信访、集访对社会稳定的冲击。这也是与传统意义上的自然灾害、事故灾难、公共卫生事件和社会安全事件等公共危机处理过程中最大的不同所在。第三部分:现有行政应急法律机制的存在问题的反思。在该部分中,笔者通过对当前现有应急法律机制进行分析,认为存在法律概念界定不清、适用范围过窄,应急法律体系不健全,行政权力被无端扩大甚至被滥用,应急职责和使命错位,舆情处置立法滞后,私权救济路径不完善等诸多问题,旨在为本案寻找建构公共危机事件法律应对机制的理论基点作铺垫。第四部分:公共危机事件的行政法律应对机制完善路径探索。以西部Y市“下穿工程”危机事件为例,通过对前述问题的综合分析,笔者认为,明确公共危机事件的概念和适用范围,在应急管理标准体系完善,比例原则下法律应对措施的建立以及私权救济路径扩大等方面,对当前类似公共危机事件进行应对有积极作用。在该部分中,笔者重点以比例原则理论为基础,旨在从全方位排危抢险措施的实施、舆情控制与疏通机制的建立、信访维稳机制的建立、政府合法利益的维护路径等方面建构起一套类似公共危机事件的法律应对机制。同时,在本案中,笔者认为舆情和信访问题是关乎社会稳定的问题,要根本解决该问题,从信赖利益保护原则出发,笔者大胆的设想扩大行政诉讼的受案范围,让民众的权利救济不单单局限于民事诉讼之中,以此更能有效的化解矛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