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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作为私人财产的重要组成部分,在家庭生活和私有财产构成中具有重要的地位。近年来,婚姻家庭案件中房屋争议越演越烈,夫妻间房屋权属争议层出不穷。夫妻间房屋归属问题,不仅关系到婚姻中夫妻双方各自的财产权利,婚姻关系及家庭关系的和谐稳定,也关系到善意第三人的利益。研究夫妻财产的归属问题,具有显著的现实意义。在相关问题的研究中,结合取得房屋的方式、时间以及资金来源和房屋自身的特点,应用婚姻法及物权法的立法理念及基本原理,对夫妻间房屋权属认定进行了较为全面的探讨,以期寻找到认定夫妻间房屋权属的一般规律或标准,厘清《婚姻法》和《物权法》等法律的适用问题。全文共五个部分:第一部分从我国城镇居民的住房供应角度出发,理清了哪些住房涉及房屋产权,哪些住房不涉及房屋产权。针对房屋取得方式的不同,提出了夫妻间房屋权属认定中存在的主要问题以及与第三人权益的保护问题。第二部分介绍了我国的夫妻财产制度,分析了在法定财产制情形下夫妻财产的归属和在约定财产制情形下夫妻财产的归属。第三部分主要从立法上考察我国物权法与婚姻法对夫妻间房屋权属认定的规定。第四部分主要是讨论夫妻间房屋权属认定的原则与依据。夫妻间财产权属认定原则中,婚姻法规定的婚后所得共同原则应是主要原则,物权法规定的公示公信原则为辅助原则。夫妻房屋权属认定的依据中,产权登记无疑是判断房屋权属的主要依据,但购房资金来源、产权取得时间、购房时间对判断房屋权属也有一定影响。第五部分则针对夫妻间的房屋问题,结合最新的《婚姻法司法解释(三)》的规定进行评析,提出了自己的看法与解决之道。本文主要采用了以下几种研究方法:第一,价值研究方法。在分析问题时,始终遵循婚姻家庭法所提倡的价值与追求的目标,不局限于具体的法律法规,寻找法律背后的价值。第二,比较研究方法。参考其他国家和地区的规定,吸收借鉴有益的经验,结合我国实际,分析解决问题。第三,社会性别分析方法。在进行具体问题的研究时,将社会性别分析方法引入到夫妻财产权属认定的研究之中。关注基于两性生理差别而产生的两性社会文化的差异,平衡夫妻双方的利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