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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中国经济的发展,公民的个人财富急剧增长,涌现出一大批高净值人士,财富的保值增值成为这些高净值人士普遍关心的问题。但是我国现行的《继承法》只能解决简单的财产转移的继承问题,无法满足公民对继承的新需求,例如财富的代际传承问题、如何防止继承人挥霍浪费问题等,其缺陷越来越明显。遗嘱信托制度既可以满足继承人对继承的新需求,还可以实现遗产的保值增值,有利于保护被继承人的利益,因此遗嘱信托在我国有广阔的发展前景。然而,我国仅在《信托法》中以几个条文的形式规定遗嘱信托制度,尚未形成全面规范的体系。遗嘱信托在实际运作中亦存在着受益人权利限制过于严苛,受托人滥用权利,受益人保护制度不力等诸多问题,损害了受益人的合法权益。本文在阐述保护遗嘱信托受益人必要性的基础上,分析我国保护遗嘱信托受益人存在的缺陷,并借鉴国外成熟的制度经验,在遗嘱信托事前防范机制,事中风控机制和事后救济机制三个方面提出完善保护制度的建议,以期能够形成保护遗嘱信托受益人的法律体系。本文由四个部分构成:第一部分是阐述遗嘱信托受益人基础理论,介绍遗嘱信托和遗嘱信托受益人的基本概念和特征,厘清遗嘱信托的相关概念,分析遗嘱信托受益人的特殊地位,提出保护遗嘱信托受益人的必要性。第二部分具体分析了我国遗嘱信托受益人保护制度在受益人权利,受托人义务及其他路径方面的立法现状及存在的缺陷,致使遗嘱信托受益人的权益无法得到有效保障。第三部分借鉴国外遗嘱信托受益人保护的经验,比较考察英美法系和大陆法系的遗嘱信托受益人保护制度,主要涉及受益人权利,受托人义务,登记制度,信息披露制度,监察人制度,救济制度六个方面,并从中找出可以让我国借鉴的制度和经验,以完善我国遗嘱信托受益人的保护制度。第四部分以上文的分析为基础提出完善的建议,完善遗嘱信托受益人保护的法律法规,加强对受益人在事前防范机制、事中风控机制和事后救济制度的保护力度,力图建立全面的遗嘱信托受益人权益保护体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