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诉讼是解决日常纷争的一种重要的法律手段,但是有的行为人受利己主义思想的驱动,不正当的行使自己的权利,通过隐瞒真相、伪造证据等方式欺骗法院作出有利于自己判决,谋取非法利益。这就是本文探讨的诉讼欺诈行为,这种借助诉讼这一合法形式,实现其非法目的的行为,具有极强的隐蔽性。具体来说,诉讼欺诈行为是指在民事诉讼、行政诉讼或仲裁程序中,行为人为骗取法院对其作出有利的判决,实现非法目的,采取虚构事实、隐瞒真相、伪造证据等方式,扰乱司法机关正常审判秩序,且情节严重的行为。诉讼欺诈行为侵犯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损害了国家的司法权威,是一种严重危害社会、应该受到刑法处罚的行为。但是,因为诉讼欺诈行为在刑法上尚未做出明确的规定,对这种严重危害社会的行为,在刑法上不能进行有效的规制,导致了诉讼欺诈行为的案件越来越多。针对这种现象,我国理论界作出了大量的研究,但是刑法理论界对诉讼欺诈行为的罪与罪,此罪与彼罪方面存在着较大的分歧。在司法实务中,因刑法的缺失,地方法院对待这种行为也是做法不一。因此,本文以案例为基础,通过对案件的实质分析,结合国内学者的主要观点对诉讼欺诈行为的概念、特征、罪与非罪、此罪与彼罪进行探讨,以期找到一种合理的方式有效解决这一问题。全文共分为五个部分。其中第四、五个部分是本文的重点。第一部分是介绍案由。本文是以杜某的诈骗罪作为案例基础分析诉讼欺诈行为的基本问题。第二部分是介绍案情。案例是本文的基础,因此对本案的缘由作了详细的介绍,被告杜某将欠条归还葛某后又偷取回,然后用偷取回的欠条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第三部分是本案争议的焦点。检察院对杜某的行为以诈骗罪提起公诉,对杜某诉讼欺诈行为的罪与非罪,此罪与罪是本案争议的焦点。控辩审三方围绕案件争议的焦点进行了辩论,并提出了自己的观点。第四部分是分析与讨论。是本文的重点,围绕诉讼欺诈行为的罪与非罪,此罪与彼罪的问题在学理上进行分析和讨论。主要包括三个方面,第一个方面是诉讼欺诈行为的理论分歧,因诉讼欺诈行为在理论和司法实务中存在巨大的分歧,文章针对这些理论分歧进行了归纳和介绍。第二个方面是从诉讼欺诈行为的概念特征及表现形式上进行归纳和总结,以利于更好的认识诉讼欺诈行为的本质。第三个方面是对诉讼欺诈行为的罪与非罪,此罪与彼罪方面对学者们的观点分别进行分析比较并评述。第五部分是结论与建议。笔者结合诉讼欺诈行为的相关理论,对案例中杜某行为的罪与非罪,此罪与彼罪的问题作出结论表述。并在对整个案例分析的基础上得出在立法上增设诉讼欺诈罪的观点,并从法院职权、司法监督、加强道德教育等方面对司法实务中如何做好防控诉讼欺诈行为提出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