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部分内容阅读
目的:通过调查辽宁省四个县区肺结核患者的家庭收入和因患结核病所产生自付费用情况,了解肺结核患者因患病给家庭带来的经济负担以及对社会生活方面造成的影响,为进一步制定有关政策,从而降低肺结核患者负担提供数据参考。方法本调查依托于“中国结核病患者家庭灾难性支出现状及影响因素研究”课题,采用横断面调查的方法,在辽宁省选取4个县区对肺结核患者家庭经济负担进行调查。调查工具主要包括机构问卷和患者问卷。经过统一培训的调查员采取面对面询问的方式,了解从患者出现症状到调查时发生的费用、因患结核病对于家庭和自身影响等;通过查询患者病案获得疾病诊断及治疗信息;机构问卷由所在县区结核病定点医疗机构填写获得。描述并比较不同特征人群因结核所致自付总费用及其构成、费用家庭收入比、因患病造成的影响情况等。结果:本研究共调查了肺结核患者191例。其中,新患者171例(89.5%),复治患者20例(10.5%);强化期患者84例(44.0%),继续期患者107例(56.0%);患者平均年龄49.8岁,男性145例(75.9%),已婚者128例(67.0%);农民65例(34%),初中文化程度90例(47.1%);病原学阳性患者44例(23.0%),伴有一种或多种慢性病者77例(40.3%),住院患者118例(61.7%),有183例(94.8%)的患者参加了医疗保险。被调查的191例肺结核患者从开始出现症状到治疗结束总自付费用为人均20997.7元,中位数为13527.6元。其中直接医疗费用人均为13186.9元,中位数为7541.2元;间接费用为人均5437.7元,中位数为1951.5元。自付总费用中的40.1%发生在患者在结核病定点医疗机构确诊前,确诊前的自付总费用为人均8416.7元,中位数为13527.6元。被调查患者中有85.9%的患者发生灾难性支出,191例患者因患病导致家庭年收入平均减少13172.7元。患者个人年收入平均减少3986.3元。有75.8%(47例)的患者因患病而失业,其中男性40例,占失业患者的85.1%;因疾病治疗借债人数为59.2%(113例),自我感受到社会歧视的有16.7%(32例)。结论:1.肺结核患者家庭灾难性支出的比例较高,经济负担较重。2.肺结核患者直接医疗费用负担较重,是造成患者沉重经济负担的主要因素。3.肺结核患者在确诊前诊疗费用比例较高。4.因患肺结核对患者个人及家庭成员的社会生活产生了一定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