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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余年前,人类刚刚从20世纪迈入了21世纪,在这新旧世纪交替的历史年代,发生在生命科学领域的一系列突破性进展具有划时代的意义。克隆技术作为生命科学领域研究的一项前沿技术,从它还仅是一个科技设想时就吸引了全球生命科学领域科学家们的关注。特别是1997年2月英国爱丁堡罗斯林研究所采用克隆技术成功复制出绵羊“多莉”后,在世界范围内爆发了一场以“克隆人”的伦理主题为核心的生命科学伦理的争议。因为既然羊这种高等哺乳动物能被克隆,那么克隆人在理论上和技术上应该是没有多大的困难了。正是在这一背景下本文旨在通过分析和阐述,对克隆人技术进行伦理思考,以一种自觉的反思态度和积极思考的精神,能够给人些许启示。本文第一章是导论部分。分别介绍了克隆人技术的研究背景、研究现状及存在的问题、研究方法与论文创新之处以及论文内容。本文第二章是对克隆技术的基本概况进行阐述。第一节对克隆、克隆技术、克隆人三个概念作出解释。第二节对克隆技术进行分类,分为生殖性克隆和治疗性克隆两大类。第三节介绍了克隆技术的四个发展阶段:植物克隆、微生物克隆、生物大分子克隆和动物克隆。第四节分析了国际社会对克隆人的态度,主要从关于克隆人技术的国际条约和关于克隆人技术的国内立法来分析。本文第三章是关于克隆人技术的伦理探讨。第一节介绍了克隆羊“多莉”的诞生引发的一场世纪伦理争议,并分别陈述了对克隆人技术持赞成和反对两种对立态度的理由。第二节是关于克隆人技术争议的辩证态度,文章认为究竟克隆人道德与否很难得出唯一正确的答案,而应该在科学伦理的指导下,尽力减少科技给人类带来的负面影响,为此要禁止生殖性克隆技术,支持治疗性克隆研究。第三节是对克隆人技术争议的伦理探讨,在克隆人技术上存在的伦理争议其意义已经不仅仅局限于克隆人技术本身,更重要的是可以深化人们对一系列问题的深入认识:必须尊重人的生命价值,科学自由是有限度的,科技与伦理应协调发展。本文第四章是关于克隆人技术的伦理规制构想。文章认为,科学技术发展的步伐势不可挡,克隆人技术的出现是科技发展的必然结果,既然如此,我们就不应该一味地去禁止、反对克隆人技术,而应该使它在整个社会系统的保驾护航下朝着有利于人类的方向发展,更好地造福人类,为此,我们可以做以下几方面的努力。第一节树立科技伦理意识,促进交流和对话。只有树立科技伦理意识,解决迫在眉睫的科技与伦理的交流与对话问题,才能使克隆人技术真正成为人类生存与发展的福音。第二节引进新技术的伦理“软着陆”机制,发挥不同利益主体的合力作用。要提高科技主体的道德素质,加强政府主体决策的理性程度,充分发挥公众的舆论监督作用。第三节积极开展国际合作,发挥法律对伦理的后盾作用。克隆人技术的复杂性、对人类社会影响的深刻性和国际性,决定了应该制定一个多方面的综合机制对克隆人技术的研究和应用进行约束。国际间应积极开展交流和合作制订并遵守相关国际公约,根据各国各自不同的经济、政治、文化、社会背景制定具有本国特色的法律法规,充分发挥法律对伦理的后盾和保障作用,提高人们的道德观念。最后一章是结论,结论的一个最基本的观点就是面对克隆人技术,重要的不是轻率简单的给出一个肯定或是否定的回答。而是作为一个辩证唯物主义者,我们应理性地正视并规范这一技术的发展,处理好矛盾的对立两面,既不能因噎废食,也不能盲目冒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