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部分内容阅读
制度是一种历史性的产物。中国的劳动教养制度产生、存在和发展于中国特定的社会历史条件,因此,人们研究劳动教养制度大多循着这样的思维规律,从了解背景入手,梳理其形成和演变,从而自觉或不自觉地走向历史清算,废除劳教的结论也由此得到了学界的普遍支持。然而,制度又是社会性的产物,透过众多的有关劳教争议,笔者越来越明确地感到,仅有清算性结论还不够,这不是说它不负责任地解构了劳教制度,相反学者们针对现有劳教制度提出的种种质疑,能够帮助我们澄清原本混沌的观念性因素,深刻反思我国社会治安和犯罪预防决策思维中的诸多缺陷,并提示人们重新整理和认真对待社会治安与公民人权、司法权与警察权、社会发展长远需要与现实需要之间的辩证关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