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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顾人类社会发展史,不难发现,在人类社会有了犯罪之后,被害人应当拥有怎样的诉讼权利及其保障问题就产生了。被害人在诉讼中被配置的诉讼权利和实施的保障如何,不仅是维护人权的重要内容,也直接反映着一个国家刑事诉讼的公正程度和国家的文明水平。近年来,随着中国社会持续不断的转型,刑事司法制度正在发生着缓慢却深刻的变化。与过去法学界对被告人权利保障问题高度推崇形成鲜明对比的是,越来越多的研究者现在开始真正关注犯罪被害人的诉讼权利问题。对刑事被害人权利保障问题的研究,可以从多个不同的角度来展开。本文介绍了我国刑事司法中被害人地位和权利的现状,国际社会在保护被害人权益方面的规定,我国在被害人权益保护方面的不足,提出了如何完善我国刑事被害人权益制度的几个方面的思考。本文的理论创新在于:一、揭示了被害人当事人地位的局限性,增加被害人上诉权的必要性。二、随着对犯罪现象认识的深化和人权保护运动的发展,关注刑事被害人的处境、重视刑事被害人的利益、给刑事被害人以必要的经济补偿,已成为世界刑事法制发展的一个大趋势,我国近年来,不论理论界还是司法实务界对刑事被害人国家补偿制度的构建均给予了越来越多的关注。三、本文详细阐述了建立被害援助制度的必要性,以扭转我国刑事被害人合法权益保护不力及其救济缺失的局面。对照国际社会保护被害人的经验和做法,应当承认我国在被害人保护的各个方面都还存在着显著的差距。但就是在我们国家,被害人却领先一步取得了诉讼当事人地位。如果这不算是盲目冒进的话,起码也是名不副实。因此,如何借鉴和汲取先进的国际经验,进一步完善和丰富我国被害人保护的理论和实践,是摆在我们面前,亟待解决的一个重要课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