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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们是否拥有自由意志?这个世界是否是确定的?是否应该对自己的行为负有道德责任?从古至今的哲学家们都在思考这些问题。根据自由意志与决定论的关系,哲学家们将自由意志问题分为相容论和不相容论两种。相容论者认为自由意志与决定论相容,而不相容论则认为自由意志与决定论不相容。在不相容论中有两种观点,一种认为自由意志存在,决定论不存在,另一种认为决定论存在,自由意志不存在。 彼得·英瓦根作为著名的不相容论者,支持存在自由意志观点。他提出的后果论证是不相容论者引用最多,影响范围最大的论证,同时也是受到驳斥最多的论证。本文的思路是:首先在第一部分明晰自由意志、决定论及相容论等基本概念;然后在第二部分分析说明英瓦根的后果论证,它分为三个论证,对最重要的第三个论证进行详细论证和分析,提出英瓦根的辩护;第三部分分析自由意志与道德责任的关系,通过论证英瓦根提出的法兰克福式反例得出道德责任必须存在。 本文的结论是:(1)自由意志就是当人们需要在不相容的行为原因中进行选择时,有能力进行选择的原因。简言之,我们有能力对自己的行为进行选择。决定论是指根据过去和自然律,只存在一个可能未来。自由意志和决定论不相容;(2)详细的后果论证,特别是第三个形式论证是反驳相容论的有力武器,因为它将相容论者最难接受的论题作为一个单独的前提分离开来,即原则β的有效性;(3)若不相容论为真,则决定论和自由意志中有一个为假。否认自由意志就是否认道德责任的存在,这很荒唐,况且没有接受决定论的好理由,所以应该拒斥决定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