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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来,自然灾害和人为灾害不断发生,为全世界各个国家带来了巨大的损失,如地震、大范围流行性疾病、恐怖袭击等突发事件引起了人们对应急管理机制的重视,一系列的预案和组织机构相应出台,以应对紧急事件的发生。作为澳大利亚政府外交外贸部澳中理事会中国澳大利亚研究2009-10竞标项目中的中标项目,本文旨在研究澳大利亚在应急管理机制的特点、并将其介绍入中国的公共视野和学术圈。本文主要通过文献评论和案例分析来介绍澳大利亚应急管理的可学习之处。首先,作者选取了Ulrich Beck的风险社会理论(Risk Society Theory)作为本研究的基本理论,应急管理的四个阶段理论:减缓,准备,响应和重建(mitigation, preparedness, response and recovery)作为案例分析的模型。然后,作者通过文献评论来分析澳大利亚应急管理的主要特点,包括列举澳大利亚重大灾害、引入澳大利亚对于“应急管理”的概念,研究澳大利亚应急管理的立法和组织架构等。第三,作者选取了两个重大事件来进行案例分析:2000年悉尼奥林匹克运动会和2009年维多利亚森林火灾。前者防范的主要是人为的灾害,管理的要点是疏解和准备两个阶段;后者是已经发生的自然灾害,涉及到应急管理的全程。通过以上对澳大利亚应急管理机制和实践的介绍,作者总结出澳大利亚在该方面的三个优点:应急管理法律法规健全;以志愿者为主力军,注重发挥非营利机构的作用;各级政府在应急管理上各司其职,体制完善。作者希望能够通过此文为中国的应急管理带来一些思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