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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是以代北军人为对象的个案研究。代北军人是怎样一个群体?有怎样的历史作为?反映了怎样的社会文化面貌和族群关系?文章从群体界定、群体属性及群体作为等三个方面展开探讨。群体界定,由第一章构成。代北军人是具有地缘和业缘双重属性的社会群体。因此,代北军人的界定涉及地域及职业两个方面。代北军人的地缘范围,即代北的范围。代北一词始现于先秦,是一个概念明确而界线模糊的区域名称。从历史地理、职官、军事与交通及文化等四个方面综合考证,唐代代北有广义、狭义之分。广义代北泛指恒山以西、黄河以东、代州雁门山以北的区域,北限模糊。狭义代北,其北线以单于都护府所控地区为限,包含忻州、代州、朔州、岚州、石州、单于都护府、云州、蔚州、宪州、麟州、武州等十一个州、府,其中,云州、朔州、蔚州及单于都护所在地区为代北的核心区,余部为其外围区域。代北军的人业缘范围,包含军人的界定及代北边防体系的构成两部分内容。军人,系军将和士卒的统称。代北边防体系分为都督、都护府时期及节度使时期,由地方的州县、镇戍、军镇兵,及中央之府兵两部分构成,前者为主。群体属性,由第二、三、四、五章构成。所谓属性,指事物固有的性质、特点。群体属性,即群体特性。本文对代北军人群体特性的探讨,主要从军人的流动、军人群体的性格特点、华夷观念与民族心理、婚丧习俗与宗教信仰等四个方面展开。代北军人是一个流动的群体,流动是其职业属性之一。代北军人的群体性格有三个突出的特点:尚武善战、重利轻义及质朴愚忠。义,在此指民族之义、君臣之义。代北军人民族意识淡漠,儒家观念淡漠,识时务,重利益,不重族属;讲义气,不讲气节;讲朋友之义,不讲君臣之义;有个人意志,无国家观念。质朴愚忠,主要指唐末李克用集团内的忠信团结及其在某种程度上对唐皇室的忠诚。质朴愚忠与重利轻义并不矛盾,前者之忠指其忠于朋友之义、部酋之义(部众对酋长的忠诚),后者之义指民族之义、君臣之义。二者虽然在形式及结果上相近,但其文化渊源不同。其一来自胡文化中以物质利益为基础的忠诚;其一来自汉人儒文化中超越个人利益的、上升到精神层面的忠诚。代北军人的华夷观念及民族心理,表现为国家、官方层面上对非华族群的客观否定,及地方、民间层面上的主观认同。代北军人在婚丧习俗及宗教信仰方面有其一定的特点。婚姻方面有讲求门当户对、攀附权贵的倾向;葬俗及归葬地的选择有明显的趋附城市、远离乡村的“去代北”情结;宗教信仰上附着了一定的功利心理。群体作为,由第六、七、八章构成,考察代北军人的历史作用。第六章,从宏观角度,以大同军的建置为线索,整体考察代北军人的政治作为及其历史作用。第七、八章,从微观的角度,局部考察代北军人的历史表现。根据历史演进的特点,本文将唐代近三百年历史分为和平时期和丧乱之际两种状态。和平时期,指唐代安史之乱的前、后期;丧乱之际,指隋末唐初、安史之乱和唐末藩镇割据三个非常时段。第七章,考察和平时期代北军人在征讨、防御之外的职责扩展,及其政治表现;第八章,以刘武周、高秀严、李克用为首的三次叛乱为例,考察丧乱之际代北军变的特点及其作用。总之,代北军人作为国家军队的组成部分,其政治及军事活动基本没有偏离中央集权的统治。换言之,代北军队“国家军队”、代北军人“国家军人”的身份始终未曾改变。和平时期,代北军人所表现的戎狄风气是社会风气、边地环境及军将素质联合作用的结果,其性质属于军队风纪的范畴。丧乱之际,代北军变最终走向了有利于国家统一的一面。代北军人群体不仅是国家军队的组成部分,而且是代北社会的组成部分,其历史作用在保家卫国之外,还具有引导尚武风气、促进族群融合的社会文化功能。以代北军人为视角的代北,是一个族属多元、本贯多元的“国际化”区域,胡汉在婚姻心理、社会习俗、价值观念、民族意识、宗教信仰等方面,具有认同、同化和归一的特点,呈现的是胡汉融通的社会面貌;农牧交错且“牧色”更浓的文化特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