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部分内容阅读
本文对抗战时期晋察冀边区妇女地位变化进行了研究。文章围绕六个方面的内容进行了论述:(一)在政治上,边区妇女取得了与男子平等的选举权和被选举权,参政议政人数的渐渐增加和关心国家大事意识的开始萌生,既动摇了视女子从政为“牝鸡司晨”的顽固看法,又促进了边区民主建设和性别平等的发展。(二)在经济上,边区妇女获得了与男子平等的经济权利和劳动机会,做了许多男性领域的工作,成为边区经济建设的主力军,一方面逐渐改变了“男主外,女主内”的传统性别分工,另一方面增强了女性经济自立能力。(三)在文化教育上,边区妇女有了与男性一样的受教育的权利,被组织在各种各样识字组中,接受识字教育的同时,提高了民族意识、民主意识和基本的政治觉悟,改变了“女子无才便是德”的旧观念,提高了边区妇女的整体素质。(四)在婚姻生活上,边区妇女在法律上获得与男性平等的婚姻权,实现了一定的婚姻自主;婚姻礼俗趋向文明、俭朴,逐步改变了“父母之命,媒妁之言”的传统陋习,避免了因旧式婚礼的诸多弊端而造成的家庭纠纷。(五)在家庭生活上,通过反封建家庭的斗争和对旧家庭的改造工作,尤其是妇女在家庭中经济收入的增加,逐渐改善了她们的生活,拉近了男女两性的家庭地位。(六)该部分从历次妇女运动的推动、政府的能动干预和边区妇女主体意识的觉醒三个方面阐述了妇女地位变化的原因。